管“闲事”的检察官让民工露出笑颜
12月3日,安徽民工宋某等3人向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他们说,通过检察院的协调,不但消除了误解,还让工人们安心返乡。这都源于几天前检察官管的一件“闲事”。
12月1日,两名在南浔务工的安徽民工来到南浔区检察院申诉并寻求帮助。据他们反映,在南浔区和孚镇辖区湖盐公路防护工程中,包工头拖欠他们12名工人共计42154元工资。年关将近,这笔工资对于急切回乡过年的民工来说至关重要。
虽然这并不是检察院民行科的份内之事,但是既然接到了工人的反映,而事情又涉及到民工的血汗钱,就不能坐视不管。向分管检察长与湖州市检察院汇报后,检察官们决定:管一管这件“闲事”。当天下午,南浔区检察院民行科派员赶赴和孚镇。
经过仔细了解,检察官们得知,这并不是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这项工程在11月18日完工,目前还未竣工验收,因此,按程序当地政府尚未将工程款下拨给工程负责人。鉴于目前这12位工人在湖州无其他工作,等候工程验收期间费用开支大,工人们又迫切想返乡的实际困难,南浔区检察院与当地政府负责人进行了商讨。
12月2日上午,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南浔区检察院民行科召集了包工头和8名工人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协商,并达成协议:由包工头先垫付工资20000元,剩余22154元,在工程验收后由和孚镇政府代扣并汇款到民工代表的账户上。
■李春慧 陈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