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拿着工资回家过年”
省高院院长齐奇就司法保障民生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编者按: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从关注涉案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审理执行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通知还对审理和执行工作提出6条具体的要求,其中快立、快审、快执是通知一再强调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在通知下发前后,全省各级法院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处理追薪案件,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为农民工争取到血汗钱。本报将从今日起陆续刊发司法追薪系列报道。
“全省各级法院务必高度关注各地农民工年终付薪等涉案民生问题。着力依法追索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着力依法查控、遏制涉案企业主出逃或转移、隐匿资产。千方百计维护职工权益,调解劳企纠纷,引导劳企共渡难关。全力支持党委政府防范矛盾交汇引发社会动乱,保障大局稳定。”11月1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法院的一份内部信息上写下这样长长的一段文字。记者日前就年底追薪有关问题采访了齐院长。
年底时强调高度重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这并非今年特有,但是对于今冬明春来说无疑更具紧迫性和重要性。齐奇说,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省不少企业特别是一些出口企业经营困难,各地企业拖欠工资的现象明显增多,一些地方还发生了企业主欠薪逃匿事件。年关将至,既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期,也将是农民工欠薪纠纷的频发期。这些欠薪纠纷不仅关涉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如不处理妥善,还会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不利影响。
“所以,省高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从关注涉案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审理执行好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清理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让农民工拿着工资回家过年。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加重视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齐奇说。
11月20日,省高院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这份长达2000多字的通知对做好此类案件提出了6大方面的具体要求。
齐奇介绍说,临近年关,尽管法院面临的审判、执行压力相当繁重,但在处理欠薪案件上,法院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加重视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千方百计帮企业度难关,帮职工维权,帮党政维稳。具体要求有:降低诉讼门槛,加大司法救助,方便农民工诉讼;简化诉讼程序,加强审执兼顾,千方百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劳动者和企业共渡难关等等。
12月3日,省委书记赵洪祝作出批示,认为省高院作出的工作部署很及时。
事实上,1至10月份,我省法院已审结欠薪纠纷案件11885件,涉案金额14740万元。对出逃或转移、隐匿资产的涉案企业主(债务人)及时迅速采取了限制出境,对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等措施,共对59件60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金融秩序。
编后:得知本报将开设司法追薪的专栏后,齐奇表示,媒体的关注有利于促进法院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如在曝光执行“老赖”方面,舆论监督往往能起事半功倍的成效。此外,引导农民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纠纷,更需要媒体加强宣传。
■本报记者 余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