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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闻涛路车祸民事赔偿案宣判

肇事司机要赔114万余元




      报道追踪

      本报讯 杭州闻涛路“马六”车祸民事赔偿案昨天一审宣判。肇事司机茹钟被判承担114万余元赔款。

      今年3月16日,闻涛路“马六”车祸中,年轻的许旭东、林亚静夫妇不幸去世,留下了不到1岁的孩子。9月,他们双方的父母携孩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总共索赔132万余元。

      杭州滨江法院经审理认定林亚静的父母及幼子应获赔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57万余元;许旭东的父母及幼子应获赔许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69万余元。

      法院判决,对以上两笔赔款,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12.2万元,余款114万余元均由肇事司机茹钟承担。而车辆出借人朱某及车辆所有人周某要对茹钟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滨法


浙江法制报钱江潮0005杭州闻涛路车祸民事赔偿案宣判 2008-12-17 2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