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蟹工数着法官讨回的钱一个劲道谢
本报讯 近日,舟山嵊泗法院信访接待室法官用了不到两天功夫,成功调解了13名安徽籍民工要求雇主支付劳动报酬的系列案件。民工们向法官连声道谢:“谢谢你们帮我们讨到工钱,好让我们回家过个安心年。”
今年下半年,这13名民工受雇于船老大郑某,从事捕蟹作业。捕蟹季节结束后,民工们与船老大结算报酬时,发生了分歧。民工方表示,当时与船老大口头约定按工种支付相应报酬,最高的达18000元,生意好的话再加1000元。现在船老大只给他们10500元,差距很大。而船老大认为,根本没跟民工方约定明确报酬,只是说到时候其他船只的民工拿多少工资,他也付多少。
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考虑到外来民工急欲返乡,嵊泗法院信访室法官放弃了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调解案件。一方面稳定民工情绪,另一方面调查今年捕蟹作业情况。法官们了解到,今年由于作业时间短、销售市场不景气等原因,捕蟹船只收益普遍较往年稍差。法官据此实事求是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船老大郑某支付给一般民工工资10000元—12500元,最高的17000元,并当场支付给13名民工各项劳动报酬总计160500元。
嵊泗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积极应对捕捞作业的劳动报酬纠纷,该院建立了快速解决纠纷机制,所有涉及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优先通过信访接待室处理,由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审判员进行诉前调解,最大程度减少原告方的诉累。其次,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劳动报酬案件,由立案庭速裁组快速调解和判决,争取让务工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拿到劳动报酬。另外,还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了解渔业生产情况的优势,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使此类案件在基层得到妥善处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讯员 徐显锋
本报记者 李道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