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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版:明镜周刊

全家拼命打工挣钱 只为准时支付赔款

宁海小伙子项家朋一诺千金感动法官




      昨天上午,一个憨厚的小伙子走进了宁海法院刑庭副庭长陈双双的办公室。他是来支付赔偿款的。两年来,他先后三次去法院,主动交纳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款,每次都在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之前。昨天,他将最后一笔赔偿款送到了法院。

      

      交通事故欠下赔款25万

      2006年,一起交通事故案在宁海县跃龙街道草湖村家喻户晓。该村25岁的小伙子项家朋骑摩托车闯了祸。当年5月27日晚上8点多,项家朋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宁海城区驶往草湖村。在车辆交汇时,项家朋一个疏忽大意,摩托车的车头与同向靠路边行走的章某发生碰撞。章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7月23日死亡。

      案发后,项家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07年2月16日,宁海法院判决项家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在民事赔偿方面,经法院主持调解,死者家属和项家朋达成调解协议:项家朋赔偿章某亲属经济损失25.3万元,分3次支付,刑事判决生效后支付14万元、2007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2008年12月31日前支付6.3万元。

      

      全家省吃俭用攒钱还款

      项家朋说,事情发生后,自己很后悔。在与章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的时候,他就暗暗对自己说:无论如何都要按时付清这笔钱,哪怕是卖房子。

      这两年来,他努力工作,一直在外打工挣钱。约定分期还款的日子就像刻在他的脑海中一样。昨天,他交上了最后一笔赔偿款63000元。

      “这些钱都是你打工挣的吗?”当宁海法院的法官问及这些钱是怎么来时,项家朋回答说,一部分是自己打工挣的,还有一部分是向别人借的。他还特别强调,他非常感谢他的父母,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靠他一个人很难这么快付清这笔钱。“这两年来,父母一直省吃俭用,父亲做泥水工,母亲卖菜,把钱一角一分地积累下来,都用来还款了。”

      记者昨天联系上了草湖村的项文书,问起项家朋家的经济条件,他脱口而出“很差”。项文书告诉记者,项家朋家的事,村民都知道。出事故前,这个家的经济条件就一般,出了事故后,更不用说了。“这么多钱,光靠他们家的收入是还不上的,向亲戚朋友借是肯定有的。”项文书说。

      

      “不还上心里过意不去”

      昨天,当项家朋把最后一笔钱交到宁海法院后,小伙子讲信用的事立即传遍了法院。宁海法院一位法官得知此事后说,自己搞了近20年的执行工作,像这个小伙子这样能坚守自己的承诺、自动履行约定的真不多见。

      几经周折,记者昨天终于打通了项家朋的电话,电话里传来机械工作声,他正在厂里上班。“那是一定要还的,人家很需要这笔钱啊,不还上心里过意不去。”项家朋说得很实在。他告诉记者,出事后,他一直非常内疚,“毕竟人家失去了生命”。而就在他自己交通肇事后一个礼拜,他本人又被出租车撞断了一条腿,一年多无法工作,可谓雪上加霜。到现在,全家为了及时支付赔偿款,已经向亲戚朋友借债20来万元。昨天他交到法院的6万多元中,有一半就是借来的。

      “我们全家一定会努力尽快还掉这笔债务的,准备用三四年的时间吧。”项家朋说。目前他的工资是2000元一个月。

      ■通讯员 褚申尧 王颖

      本报记者 余春红

      

      编后:

      在打击“老赖”的同时,我们更希望看见项家朋这样的执行榜样,因为他们一家人有诚信、讲良心的行为更让人心生希望。在2008年的最后一天,让我们为项家朋一家加油,希望他们早日还清债务,也期盼能有更多的“项家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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