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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法治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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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设置452处固定避难场所



  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编制的《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09—2020)》(草案)昨日起公开展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该规划提出,深圳市将规划设置各类固定避难场所452处、中心避难场所14处。 

  据了解,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是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标准进行规划设置的。按照相关标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为最高级别。发生12级以上台风、10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7级以上地震、进入场外应急状态的核电站事故等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按照规划,深圳市的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中心避难场所三个级别。紧急避难场所为供市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的场所,也是受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难场所的过渡性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主要为空地、绿地、停车场、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室外场地。 

  而固定避难场所则为供市民较长时间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主要为面积较大的公园、体育场、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综合车厂等室外场地。 

  中心避难场所为规模较大、功能较全、承担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作用的避难场所,主要为经过防灾改造后的大型城市公园、大型体育场、大型市政广场、大学等场所。全市共规划设置中心避难场所14处。它们分别是莲花山公园、深圳中心公园(北)、荔枝公园、深圳大学、沙河高尔夫、盐田商务中心绿地广场、碧海湾公园、沙井市民广场、光明中央公园、龙华文化广场、石芽岭公园、大运中心、聚龙山公园、葵涌中心广场。 

  规划提出,所有14处中心避难场所都将设置直升机场。此外,鉴于大鹏半岛的地理位置和地形,规划提出在大棚半岛设置3个直升机场,作为对外应急交通联系之用。

  据《深圳晚报》丁荡新刘洪韬


浙江法制报法治前沿07深圳将设置452处固定避难场所 2010-01-05 2 2010年01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