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慈溪市海滨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慈溪市新谊温控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慈溪市海滨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甬慈商初字第3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慈溪市人民法院(2010)甬余催字第2号
申请人厦门昊新贸易有限公司因被盗中信银行宁波余姚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为GA/0102916719号,票面金额200000元,出票人余姚市华伦进出口有限公司,收款人三门县鑫泰工艺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2009)嘉海民初字第3306号
王群仙: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嘉海民初字第3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盐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宁市人民法院(2009)嘉海商初字第1833号
金英、张明惠、浙江佳海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文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09)嘉海商初字第1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判决被告金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沈文海借款120万元,并赔偿自2009年9月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损失;被告张明惠、浙江佳海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金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金英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宁市人民法院(2009)嘉海商初字第1918号
蒋金松:本院受理原告黄建飞与被告蒋金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09)嘉海商初字第191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蒋金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黄建飞借款40000元,支付逾期借款利息损失(借款本金20000元自2007年10月24日起、借款本金20000元自2007年11月17日起至判决生效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蒋金松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2份。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宁市人民法院(2009)嘉盐商初字第1495号
吴叶平:本院受理原告金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责任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立即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二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沈荡人民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盐县人民法院(2010)湖吴商初字第30号
芮发清、倪如琴:本院受理原告徐久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09)湖吴商初字第1720号
王永华、沈小英、德清万润富饲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培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湖吴商初字第17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0)湖吴环商初字第7号
王子腾:本院已受理原告王玉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0)金义经催字第3号
申请人新余市华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为:GA/0104552533,出票日期2009年7月23日,出票金额30万元,出票人义乌市向峰袜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义乌市宝莎氨纶厂,汇票到期日2010年1月20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义乌市人民法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3433号
张如江、薛海红:本院受理原告吴金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8:30在本院杭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金浦民一初字第1276号
陈峰奇:本院受理原告谭永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金浦民一初字第1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686号
陈镇荣:本院受理原告洪国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6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355、2357号
蒋增水:本院受理原告焦素养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355、2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衢柯商初字第1107号
王飞、陈克胜、王冠群、浙江呈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傲龙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龙游唯一塑胶日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志祥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09)衢柯商初字第110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09年12月29日6版刊登的“(2009)杭上法商初字第1227号”公告应为“(2009)杭上商初字第1227号”。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