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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版:镜鉴

建德市汇丰物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建德市汇丰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建德市汇丰物资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建德市汇丰物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建德市汇丰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2010年1月7日 

  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原贷款行


浙江法制报镜鉴14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 2010-01-07 2 2010年01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