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购盐酸没收并罚款
本报讯2009年12月29日,一辆装着5吨盐酸的槽罐车悄悄驶进海盐县武原镇某厂区,正在卸货时,遭遇民警检查。2010年1月5日,这家金属处理厂领到了一张数额不小的罚单。
当天下午,海盐县公安局得到线索,武原镇郊区一个新开的金属处理厂私自购买盐酸,正在卸货。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发现这家企业没有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也没有购买或经营许可证,私自购买了5吨盐酸,此行为违反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10年1月5日,海盐县公安局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并没收了5吨非法购买的盐酸;同时还对卖家嘉兴某化工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
■通讯员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