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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法治时空

近日,曾被多家网站称为“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的河南省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心学校校长曹鑫,以网帖内容严重失实、网站拒绝删帖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为由,将发帖人及拒绝删帖的廉政维权网、西部农村网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删除侵权文章,为他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 针对社会关心的诸多问题,记者专程赶赴河南省新蔡县,对此事进行了独家调查。

“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
  为何状告网站?

学校卖废品的几十块钱都入了账
  他却被骂“疯狂敛财”


曹鑫校长站在校园里
  一个匿名网帖让他震惊

  在弥陀寺乡中心学校,校长曹鑫告诉记者,2009年9月下旬,他的一个亲戚突然打来电话,说在网上看到了反映他经济问题的帖子。曹鑫赶紧上网搜索,发现自2009年8月份以来,一个题为“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曹鑫”的帖子开始在网上流传,并已被全国十多家网站转载。 

  通过搜索引擎和已被曹鑫下载并公证的网页,记者看到了这个曾让曹鑫感到“天旋地转”“不敢出门”的帖子。该帖不仅显示了曹鑫的个人资料及任职履历,而且详细罗列了他的9种“敛财手段”。比如:把全乡十数名优秀青年教师派到其办的私人学校任教,其私人学校90%为公办教师;以接送幼儿园学生为名,购买轿车一辆,实际上成了校长的私人专用车…… 

  曹鑫告诉记者,他看到帖子后,感到十分震惊:任校长以来,他工作尽职尽责,经济上对自己严格要求,何以竟然成了“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 

  纪检调查网帖失实 

  发现网上的帖子后,曹鑫立即向弥陀寺乡主要领导和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作了汇报,并表示愿意辞职接受调查。虽然县乡领导对曹鑫表示信任和肯定,但是转载这个帖子的网站却越来越多。没有办法,曹鑫只好让家人和自己一起,逐一给刊发该帖的网站打电话、发传真,要求网站把帖子删除。但是,不少网站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删帖。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10月9日,曹鑫向新蔡县纪委和县教体局写出书面申请,要求对互联网上反映的自己的经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在新蔡县纪委,记者采访了负责调查此事的监察二室主任徐晓峰。 

  徐晓峰说,经过调查,没有发现曹鑫个人有经济问题,帖子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有些问题,如派公办教师到私立学校任教、购买车辆、集资等,虽然确实存在,但都是因为工作需要,且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不属曹鑫个人行为。徐晓峰说,早在去年11月底,县纪委已将调查情况及结论向曹鑫作了反馈。 

  采访中,徐晓峰告诉记者,调查不仅没有发现曹鑫的经济问题,相反还发现,由曹鑫担任校长的弥陀寺乡中心学校账目比较规范,收支管理也很严格。学校卖废品、旧报纸等收入的几十块钱,都入了账。“这在一个地处偏僻的乡镇学校,十分不易。”

  县纪委调查结束后,曹鑫又向有关网站打电话,告知调查结果,要求他们向纪委核实后将有关自己的帖子删除。这一次,大部分网站都将帖子予以删除,部分网站虽然答应删帖,但要求曹鑫交纳删帖费。 

  在多次沟通无效之后,2009年12月,曹鑫将拒绝删帖的西部农村网(陕西)和廉政维权网(湖南)及发帖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删除侵权文章,为他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曹鑫的爱人告诉记者,曹鑫过去对工作认真负责,遇到不合理的事情敢说敢管,现在则生怕一不小心得罪了人,被人在网络上攻击。 

  建议建立网络相关追究制度 

  西部农村网总编辑王辉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他们网站有关曹鑫的帖子是从其他网站转载的,网站自己没有再作核实。 

  王辉说,互联网是一个容量很大的虚拟空间,如果要求网站对网上的每一条内容都进行核实,目前还不可能做到。所以,网站的一般做法是,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且能提供相关部门证明,他们才会删帖。“如果谁让删就删,互联网就没有意义了。”王辉说。 

  廉政维权网一位姓何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网站有关曹鑫的内容,也是从别的网站转载的。接到曹鑫提出异议的电话后,他们已经通过跟帖的办法,发表了曹鑫为自己辩白的内容。 

  郑州大学法学院刘德法教授认为,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如果网站因为容量大而放弃必要的核实和把关义务,则很容易因为侵权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刘德法教授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部分网络媒体为吸引眼球而刻意追求新奇怪异,故意耸人听闻以制造轰动效应等原因,已经使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由此而引起的失实和侵权事件也屡屡发生。因此,完善互联网管理机制,建立网络内容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新华社李钧德文/摄


浙江法制报法治时空04“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
  为何状告网站?
2010-01-13 2 2010年0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