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区原副区长陈海群受审
本报讯昨天,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陈海群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4月至2004年12月,陈海群利用担任余杭区农业局局长、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转让区农业局下属国有余杭长岗农场所属造纸厂过程中,在未进行资产评估、未征得区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剥离债权债务为名,放弃该农场对造纸厂的债权668万余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并收受受让方杭州某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10.2万元的贿赂。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陈海群还有其他8笔受贿款。他收受的贿赂共计27万余元。
在上午的庭审中,陈海群否认了第一笔10.2万元的受贿款以及滥用职权。他辩称放弃农场对造纸厂的668万元债权是为了推动企业的改制,而且他也没有受贿。整个庭审过程中,陈海群神情憔悴,时不时仰头叹息。
2009年5月27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对陈海群批准逮捕。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本报记者余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