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变相克扣工资或欠薪时,超过70%的人选择了“会想办法维护权益”
我省劳资纠纷发生率偏高但理性维权成为主要选择
劳资纠纷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值
《2010浙江蓝皮书(社会卷)》中的《浙江省社会关系与和谐稳定调查报告》表明,我省七成以上社会公众认为浙江社会稳定,并认为我省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举措得力。但与此同时,报告指出,我省劳资纠纷发生率偏高,劳资关系不容乐观,这对社会稳定与和谐造成威胁。
《浙江省社会关系与和谐稳定调查报告》来自2009年上半年实施的一次“社会关系与和谐稳定”为主题的大型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12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159份。
调查数据显示,表示与用人单位发生过纠纷的劳动者占9.2%。“9.2%这个数字看起来并不大,但它是个什么概念呢?”蓝皮书社会卷执行主编、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研究员杨建华解释说,中国2006年劳动纠纷和争议案件发生率为0.2%。撇除在统计标准上的差异,我省的劳动关系纠纷发生率仍然是偏高的———2006年我省登记在册的劳动纠纷案件数占全国总数的7.63%。
同时,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今后几年劳资关系矛盾和解并不看好,认为劳资矛盾纠纷会越来越多。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劳资关系紧张存在四方面原因
那么,我省的劳资纠纷发生率为什么偏高,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为何如此紧张?杨建华分析说,这主要存在四方面的原因。
工伤事故赔付率不足。杨建华认为,我省的中小企业多,而这些用人单位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保障不足,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没有达到要求的达79%,由此导致工伤事故率高发,而事故发生后,一些老板又以种种借口推托不赔。
不签合同率非常高。杨建华说,我省第二、三产业发达,企业总数较多,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率很低,不签合同的达62%。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一旦产生摩擦,就容易酿成劳动纠纷。
收入涨幅太低。相对于物价水平的提高,劳动者收入的涨幅很有限。杨建华举例说,绍兴轻纺企业的工人10年来工资只涨了7块钱。
诉求渠道狭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摩擦或纠纷后,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有效途径只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裁决。由于对仲裁和司法裁决这些手段本身不了解或者出于成本等考虑,劳动者往往不愿选择这些诉求方式。而求助于工会组织的则更少。
理性维权意识普遍较强
尽管劳资纠纷发生率偏高,但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普遍倾向于理性、平和。调查显示,在问及“在您遇到变相克扣工资或欠薪时,会怎么办”时,有70.2%的人选择“会想办法维护权益”,其中选择“找老板或本单位领导部门理论”或“找劳动保障局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的人数最多,比例超过一半。
对于“堵路或其他方式以引起公众和政府关注”、“绑架老板的亲人”、“跳楼自杀”等过激的维权方式,无论是农业劳动者、失业无业人员还是国家公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社会群体大多都认为不应该采用。
另外,省高院统计表明,我省法院2009年审结劳动纠纷案22370件,调解撤诉的达69.3%。
至于如何解决劳资纠纷以及应对公众对劳资纠纷会增多的预测,杨建华认为,在政府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以及全球化制度的制约下,尤其是加大工会组织建设(如温岭市的工资协商制度以及义乌市的工会维权模式等),多管齐下,劳资纠纷在未来几年应该会得到缓解。
■本报记者余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