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孙金卫:本院受理原告夏祥国诉你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场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富阳市人民法院
郑武军、尤亚琴: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张业定、舒锡行: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2009)甬海商初字第1433号
嵊州市多尔滚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海曙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甬海商初字第1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09)甬海商初字第1951号
余姚市华立电子有限公司、姚新槐、陈爱华:原告宁波通润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余姚市华立电子有限公司、被告姚新槐、被告陈爱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09)甬海商初字第195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朱小平、朱晴: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海曙区海兴纺织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0)甬鄞姜民初字第10号
舒国平:本院已受理原告吕伟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和转换程序通知书。原告要求同你离婚且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至成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0年4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陈文生、人民陪审员王金晶、陈文龙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陈文生担任审判长。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王式伟: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渡驾桥村经济合作社诉被告王式伟、柯善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2010)甬慈逍民初字第9号
蔡坤校:本院受理原告王美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王美珍在起诉状中要求和你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判令房屋一幢归原告所有、你的个人债务由你归还,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逍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慈溪市人民法院(2009)甬慈商初字第3400号
胡庆峰、俞素燕:本院受理原告赵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9)甬慈商初字第340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归还原告赵杰借款200000元;并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诉讼费582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慈溪市人民法院(2009)甬慈商初字第3805号
胡庆峰、俞素燕:本院受理原告赵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9)甬慈商初字第380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归还原告赵杰借款100000元;并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诉讼费332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慈溪市人民法院(2010)甬余催字第4号
申请人南京艾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宁波余姚农村合作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汇票号码为GA/0103906081号,票面金额30000元,出票人宁波舜兴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沧州协同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2010)嘉海盐商初字第4号
沈凤鸣:本院受理原告王锦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盐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本案由审判员周劲松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高苏燕、人民陪审员王志洪组成合议庭。 海宁市人民法院(2010)嘉海盐商初字第5号
沈凤鸣:本院受理原告王锦章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10时在本院盐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本案由审判员周劲松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高苏燕、人民陪审员王志洪组成合议庭。 海宁市人民法院(2010)嘉海盐商初字第14号
夏小松、朱文华:本院受理原告沈泉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盐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本案由审判员周劲松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高苏燕、人民陪审员王志洪组成合议庭。 海宁市人民法院(2010)嘉海盐商初字第15号
夏小松:本院受理原告沈泉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盐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本案由审判员周劲松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高苏燕、人民陪审员王志洪组成合议庭。 海宁市人民法院
黄建勇、吴燕青:本院受理杨飞先诉黄建勇、吴燕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8:3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562号
张小巧:本院对原告洪阳锋诉被告张小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更正:本报2010年1月1日第3版法院公告栏中,被公告人单立斌,开庭时间2009年4月13日上午9:30,应更正为“2010年4月13日上午9:30”。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