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7元的假药竟然卖到128元
药械十大典型案件只只都谋财害命
128元的假药进价7元
2008年12月底,长兴县吴老太家属向长兴县药监局举报,怀疑标示为外省某企业生产的“消渴降糖胶囊”药品质量有问题。经确认,该药品不是标示生产企业所生产,为假药。
犯罪嫌疑人兰某交代了提供假药上家及销售去向。经查,自2008年10月起,李某、杨某和另一人(在逃)一同生产消渴降糖胶囊等假药,由李某指示穆某通过互联网联系客户,由赵某通过物流快运帮助发货,将假药销往全国各地,进价仅为7元左右。当时吴老太太向兰某购买此药,花了128元。
目前,此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捣毁假药窝点4个、假药仓库2处。
此案司法部门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注射“人血白蛋白”丢了性命
2009年5月5日,诸暨市傅某在当地社区服务站注射自购的人血白蛋白约十多分钟后,突然死亡。诸暨市药监局调查后确认,涉案人血白蛋白所标示的生产企业未生产过该批次产品。经鉴定,该批人血白蛋白未检出有效成分,为假药。经调查,涉案“人血白蛋白”系诸暨市某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蔡某私下从陈某处购入3瓶,其中2瓶已销售,一瓶被查扣。
近日,陈某、蔡某等5人以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
保健品公司卖假药
2009年5月27日,苍南县药监局发现,当地某保健品公司的柜台上摆放着米索前列醇片等药品。在公司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大量药品。经清点,有吗丁啉等标示国药准字号的药品19个品种30个批次,以及无药品批准文号标识的疑似药品等。经检验鉴定,人血白蛋白、吗丁啉等13个品种15批次为假药,另有2个品种6批次为劣药。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将两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医院无证生产假药
2009年4月15日,台州市药监局椒江分局对台州某医院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医院生产(配制)的“海马刺猬丸”。执法人员还发现大量中成药和注射剂药品,医院当场未能提供这些药品的合法购进票据。经核查认定,该医院无证生产的“海马刺猬丸”已使用6瓶,尚库存10瓶,应按假药论处。同时,执法人员还查明该医院自2009年3月起,从不具备经营资格的深圳某医院购进药品43品种批次,货值金额76.31万元,从其他非法渠道购进药品25品种批次,货值32.23万元。
9月1日,椒江分局对该医院作出罚没款220.2万元和没收假药、没收从非法渠道购进尚未使用药品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
2009年8月26日,丽水市药监局发现某医院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1月期间,从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外地某贸易公司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德国产体外诊断试剂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90盒等医疗器械。后查明,供货商外地某贸易公司伪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截至案发,涉案医院购入的上述两种医疗器械已全部使用完毕。
10月23日,丽水市药监局对涉案医院作出了警告、罚没款108.2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证经营药品
2009年3月5日,义乌市药监局对当地一民房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大量药品,并与公安机关及时控制涉案人陈某、刘某夫妇。经检验鉴定,涉案的药品中有2个品种批次应按劣药论处。
法院审理认定,陈某、刘某夫妇自2008年1月以来,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安徽某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并销售给当地一些无证诊所,非法经营额达10万余元。8月4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刘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在案的药品予以没收。
药厂生产劣药
2009年2至3月,杭州市药监局发现杭州某制药公司仓库以外的场所有整箱的半夏糖浆、百咳净糖浆等药品,以及多种中药材、中药饮片。经深入调查,杭州市药监局确认该企业生产的药品未按规定工艺生产,部分药品还存在更改生产批号的违法事实,违规生产的半夏糖浆、百咳净糖浆应按劣药论处。
8月3日,杭州市药监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库存的劣药、罚没130.9万元等行政处罚。
药店销售假药
2009年2月23日,舟山市药监局发现某药店经营的标示“××食证字号”的“千金止带丸”涉嫌假药。该药店购入该批“千金止带丸”假药230瓶,药品货值金额6.44万元。截至案发已销售23瓶,违法所得6440元,被查扣207瓶。
4月13日,舟山市药监局对该药店作出罚没款19.96万元和没收扣押的假药“千金止带丸”的行政处罚。
药房无证经营吸附器
2009年3月份,宁波市药监局在某药房营业区发现三批二类医疗器械一次性阴道抑菌吸附器共计226盒。经查,此属该药房擅自经营,自2006年1月12日以来,25次从两家供货商那里购进此吸附器共计5520盒,货值21.8万元。截至案发,除被扣押的226盒外,其余的5294盒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20.9万元。
6月17日,宁波市药监局对该药房作出罚没款62.7万元、没收扣押的一次性阴道抑菌吸附器的行政处罚。
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
2009年2月24日,嘉兴市药监局在某药店暗柜内发现已拆去包装的“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十余瓶。经查,该药店自2008年6月以来,从当地药品批发公司大量购进“奥亭”共计1840瓶。
根据规定,包括“奥亭”在内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制剂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但该药店未凭处方将“奥亭”大量销售给一些特定人群。
5月13日,嘉兴市药监局对该药店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陈锦通讯员汪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