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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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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再访苍南灵溪“黑煤气”

满城尽是“报废瓶”

副县长表态:欢迎媒体监督,整治势在必行政府职能部门的态度:有的很积极,有的打太极


煤气瓶运输车背后的小瓦房,就是尚未达到标准的“过渡”瓶库

开设一个正规供气站需要各类许可证,而“黑煤气”什么都不需要
  1月14日本报以整版篇幅刊发了本报记者采写的《苍南灵溪:满城尽是“黑煤气”》之后,在当地引起了震动,正规煤气经营户争相传阅报纸,并向有关部门寄送。

  近日,本报记者再次来到灵溪采访,结果又发现了新的安全隐患。而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对于整治“黑煤气”的态度冷热不均,不过,苍南县副县长董旭斌向记者表示:将整合力量开展有效整治。

  “黑煤气”之患:

  越来越多的“定时炸弹”

  “再任由‘黑煤气’发展下去,几年之后,苍南老百姓家里的煤气钢瓶就都是报废瓶了。”正规煤气经营户老郑对记者说。

  老郑的担心并不是瞎担心:苍南县液化气钢瓶的所有权属于加气站,只有极少数钢瓶是用户自购的。在整个市场,钢瓶实行大流通,一户人家这个月用的是这个钢瓶,下个月换煤气后用的就是另外一个钢瓶。如果整个市场都是正规煤气,当然不存在问题,但是,“黑煤气”进入市场以后,情况就变了。

  老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灵溪镇有1万户煤气用户,一个新瓶需要100多元,那么,就钢瓶这块,加气站就要投入100多万元。旧钢瓶或者报废钢瓶的价格就低多了,在黑市,30至50元就能收购到一个。

  于是,“黑煤气”站就低价收来旧的或者报废的钢瓶,在上门换气时,“以旧换新”换得用户手中的新瓶。对用户来说,新瓶反正也不是自己的,换走就换走了。

  随着“黑煤气”市场越来越大,价值100万的1万只新瓶最后会变成不值钱的1万只报废钢瓶。而这1万只报废钢瓶,也就成为散落在居民家中的1万颗“定时炸弹”。

  记者从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对于加气站的煤气钢瓶,质检有一套检测、报废程序,发现需要检验的钢瓶会送到温州市区的正规检测站去检验;如果到了报废期,钢瓶将会被销毁。但体制外的“黑煤气”则没有人监管。

  “满城尽是黑煤气”的背后,隐藏着“满城尽是报废瓶”的隐患。

  “正规军”之忧:遥遥无期的“过渡”

  对于经过审批的正规煤气供应站来说,现在最闹心的是库房的安全等级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苍南全县的煤气供应站从储备量来计算都属于三级站。按照三级站的安全要求,目前的供应站都或多或少存在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记者曾经采访过的宇宙供气站算是一个相对规范的供应站,但同样存在问题。合伙人老宋告诉记者,首先是屋顶不符合要求,按照标准应该是现浇的混凝土板,但是现在的房子是瓦片屋顶。另外,目前库房的墙壁是空心砖,而按消防标准应该是实心砖。

  老宋告诉记者,这种先天不足,每家供气站都有。2007年底,小供气点合并比较仓促,所有的供气站都是临时租用郊区偏僻的农民房后改造而成。有些供气站由于场地所限,甚至没有空瓶区和实瓶区的分隔。

  2009年7月,温州市对包括煤气供应站在内的“十小”行业进行规范整治。记者在温州市政府的一份专题会议纪要上看到,当地政府显然意识到了目前供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所以要求抓紧编制小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布点规划,而且把瓶库建设项目视同应急工程,由当地乡镇(街道)承担。但是,视同应急工程的库房建设在用地问题上卡了壳,尽管当地在2008年就明确了全县供气站库房用地指标为7亩,但至今只有钱库镇一处的供气站获得了用地审批。

  眼下,对于正规供气站来说,一方面是现有过渡房存在种种不符合标准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由于租期临近,很难租到符合安全标准、适合做库房的房屋。但是,由于当地用地紧张,建库房的用地迟迟无法到位,供气站只能继续这样“过渡”下去。

  各方态度:有的很积极,有的打太极

  苍南县建设局是燃气的行业主管部门。看到本报之前的报道后,该局市政公用处的肖主任表示,报道真实地反映了眼下的困局。

  之所以会有目前“黑煤气”猖獗的状况,肖主任分析,从原来的燃气管理办法废止到《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实施,中间有3年的法律、政策空档期,这就造成了整个燃气市场比较混乱,各地自行其事,燃气供应模式多样,比如钢瓶的所有权问题,各地的操作模式就不一样。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专门召集中层干部听取了记者的情况通报。该局安全科科长告诉记者,在煤气的计量标准上,福建省和我省有不同标准。比如日常人们用的15公斤装煤气瓶,我省的计量合格标准为14.5±0.5公斤,而福建的标准是13.5±0.5公斤,“黑煤气”在福建充气,即使不短斤缺两,也可以少充1公斤。

  该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无论是从自身安全还是经济角度看,使用“黑煤气”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做好宣传普及,提高用户自身的维权意识,能够有效打击“黑煤气”。目前,《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专刊》已经编印完成,《致液化石油气用户的公开信》也已经成稿,眼下正着手准备拍摄相关电视宣传片,

  苍南县工商局一位副局长的说法则“雷”了记者一把。这位姓梁的副局长说,他从来就没听说过灵溪有“黑煤气”存在。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具体问到工商部门将采取何种措施时,梁副局长说:“要调查核实,这个问题太大了。”记者又细问,如果有人举报“黑煤气”,工商将如何处理?梁副局长还是那句话:“要先调查研究。”

  在结束这次采访前,记者见到了苍南县分管这项工作的副县长董旭斌。董副县长对媒体的关注和监督表示欢迎。他告诉记者,对于“黑煤气”的情况,他将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建议开展多部门协作的整治,同时努力探索打击“黑煤气”的长效机制。

  对于苍南“黑煤气”的整治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看职能部门如何履行各自的职责。

  ■本报记者史诗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满城尽是“报废瓶” 2010-01-21 2 2010年01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