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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法治时空

南勇疑似“三宗罪”爱福克斯是关键



  在南勇被相关部门带走之后,他因为何事被带走便成为外界猜测的焦点。据熟悉南勇的足协工作人员私下分析,南勇被带走的原因可能有三个,但其中爱福克斯的事情是最关键的因素。

  爱福克斯是否成硬伤?

  据足协工作人员分析,南勇在被公安机关带走后,最有可能涉及的问题就是2006年,未能收回爱福克斯赞助中超的600万欧元,这份合同尽管当时被认为是谢亚龙负责,但是最终在提交法院时被曝光,代表足协在这份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就是南勇,这个谈判过程都是南勇具体负责的。

  签订合同后,直到2007年第二季,爱福克斯才将第一笔冠名费600万元人民币汇至中超公司,这也是爱福克斯付给中超公司的唯一一笔费用,余下的5000余万元一直未付。直到2008年9月1日做出起诉决定为止,足协已经为爱福克斯欠款一事开了三次主席办公会,这其中另有原因。

  当时中超公司方面相关人员介绍,当时研究与爱福克斯打官司时,谢亚龙力主马上对簿公堂,提起诉讼。但是会上南勇以爱福克斯正在筹款为由,建议推迟打官司。主席会议两次都被南勇以相同理由推迟。只是在第三次会议后,南勇同意打官司,不过当时他补充:“如果打官司可能就要不回来钱了。”

  由于南勇是代表中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超公司开始寻找律师诉讼,不过律师在与爱福克斯方面联系后建议:“爱福克斯方面还在筹钱,有自己的还款计划,不宜立即诉讼”。主席办公会通过了打官司的提议后,最终还是推迟了两个月才递交诉讼状。

  但是在打官司时,律师又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在足协与爱福克斯签订合同之后,足协才与香港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为什么代理合同是在赞助合同之后签订的?这至今仍是难以解开的谜。

  据悉,这个中介公司是一家体育经纪公司,在国内曾担任多个外教和队员的经纪,原中国队主教练阿里·汉也是由该公司经纪。可是官司开打后,发现原来签订合同的代理公司已经转让过一次,新的公司随后也破产了。这导致这笔5400万元的巨额冠名费再也拿不回来了。

  是否为天津联系阿里·汉?

  南勇在足协期间经历了好几个部门主管的轮换,曾两度主抓俱乐部,但是他曾在今年留下了给天津泰达俱乐部介绍阿里·汉的疑问,虽然天津泰达俱乐部方面曾表示这是无中生有的事情,但是外界媒体还是猜测其中有一定的瓜葛。

  阿里·汉是南勇当初为国家队聘请的外教,当时的经纪人白川也是后来把爱福克斯介绍给中国足协的经纪,而阿里·汉去年到重庆力帆以及今年在天津泰达执教就自然会被认为是南勇的意见。当时被很多媒体曝光后,南勇没有出面澄清。甚至有地方媒体分析判断,运作外教进入俱乐部会有一些佣金。这或许给南勇添了麻烦。

  组织国足比赛有猫腻?

  举办国家队的国际比赛历来都是很麻烦的事情,需要当地足协和赞助公司共同运作,但是之前必须经过中国足协授权,赛事的主办者必须是“中国足协”,而且要通过足协到FIFA备案,由于足协举办比赛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程序,这让足协确定比赛地给外界有不透明的感觉。

  甚至有人过激地表示,“我们不塞钱就拿不到国家队比赛吗?”

  ■《足球》贾蕾仕


浙江法制报法治时空04南勇疑似“三宗罪”爱福克斯是关键 2010-01-22 2 2010年0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