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娘舅”变身“小娘舅”,村民同样服气
常山大学生村官普法队年纪轻轻担重任

在常山县,恰恰活跃着这样一支农村普法宣传、矛盾调解的年轻队伍。他们都是刚刚从学校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村官,都是不折不扣的“85后”。
“85后”大学生村官
当起普法员
郑小琴,常山县新昌乡新昌村支书助理。这位1986年出生的小姑娘,2008年才刚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毕业。毕业后,回到家乡当起了一名大学生村官。
“本来是想当警察的,后来因为找工作不如意,加上听说家乡农村建设需要大学生,我就回来了。”
小琴说话慢条斯理,不乏年轻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她说,自己当上村官没多久,县司法局就来招人,说要组织一支由大学生村官组成的农村普法宣传队伍,协助各乡镇司法所、综治站做好普法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我想,我是警校毕业的,对法律还是有所了解,能够发挥作用,就报名参加了。一起参加的还有其他乡镇的7名大学生村官,都和我的年纪、经历差不多,大多数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的。”
刚接手这项工作时,小琴发现自己很难适应农村里的矛盾纠纷调解方式。“很多时候,他们并不关注事情本身是否有法可依,而是抛开法律法规本身,按照村里传统习惯来解决问题。”
“而且,他们对年轻人的信任程度远不如对那些在村里生活和工作了多年的老司法助理员、老干部。换句话说,他们更愿意听那些德高望重的人的说法,而不是依照法律本身的规定来解决问题。”
小姑娘一番分析让大老爷们也服气
那么,这支由大学生村官组成的
普法队伍,就真的没有用武之地了吗?“他们的优势在于年轻、专业、有活力、会变通、善于接受新事物、知识更新快。”常山县司法局宣教科科长詹伟说。
郑小琴在学校里的时候,主要接触的是刑法、民法等法律。“做了这项工作后,我发现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那些和他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此,她又自学了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
在和村里的老调解员一同进行普法宣传和矛盾调处的过程中,小琴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我觉得,我应该发挥我的专业优势,和这些老调解员形成互补。他们利用他们在村民中的威望和影响力,我运用我的专业知识。”
新昌村有一位老人,跑到村委会反映自己的大儿子不肯赡养自己。郑小琴等人赶去调解,起先效果并不好。大儿子振振有词,自己是按月给老父亲赡养费的,可老父亲太贪心,老是嫌不够。经过调查,小琴他们发现,大儿子所谓的“赡养费”,并没有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即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经过一番劝说,大儿子总算同意把赡养费提高到标准以上。
可没多久,老人家又来了,说大儿子根本没兑现提高赡养费的承诺。小琴再去做工作,大儿子又说,是老父亲太偏心,要把遗产都留给小儿子,自己当然不肯吃亏。这回,小琴详细为他讲解了权利义务的关系,又为他算了一笔账。
“我告诉他,他现在的情况,如果闹上法院,肯定要败诉。到时候不仅要承担赡养责任,还要承担诉讼费等费用。况且,法律规定了每个人的权利义务,父母养育你,已经尽到了抚养的义务,你也必须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
专业的分析,终于让大儿子低下了头。
这支年轻队伍的口碑
越来越好
一年多来,类似这样的成功调解案例对郑小琴等大学生村官来说,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村民们对这支普法调解队伍也越来越信任。
“就在这个月11号,考虑到快过年了,一些外出打工的村民可能会遇到欠薪的问题,我就到村里去讲劳动合同法。没想到刚到村口,就看到有不少村民早早地等在那里。看我来了,大家都围了上来,问这问那。”小琴说,村民们的热情让她感动,更让她有了一种成就感。
常山县司法局宣教科科长詹伟说,这支由小伙子和小姑娘组成的普法队,如今已成了村民们最信赖的普法调解组织之一。
“从今年起,队伍的规模也扩充了,由原来的8人扩大到现在的15人。为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调处能力,我们每季度会组织一次法律学习,并指派有经验的乡镇司法助理员、综治调解员当他们的业务指导,每月进行学习和实践。”
据了解,这支年轻的普法队伍,目前不仅承担了普法宣传和矛盾调处任务,还将担负起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以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本报记者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