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祝在省高院法官授职典礼上以包公名言勉励法官
廉者民之表贪者民之贼
典礼上,31位法官身穿黑色法袍,分别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高院院长齐奇手中接过任命书,并面向国徽宣誓: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宏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等见证新任法官授职。
授职后,赵洪祝对新任法官表示祝贺,并充分肯定全省各级法院在过去一年里的工作。他指出,省高院举行的法官授职典礼,不仅是一场司法仪式,更是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好载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生动展现,让我们直接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法官的尊荣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
面对受职法官,赵洪祝语重心长地说,法官是神圣的职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在行使法定的职权和享受职业带来的尊荣时,法官必须经常问一问自己:法官的权力从何而来?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形势和司法工作新的需求,自觉树立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的观念,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司法、为民服务、为民解忧。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赵洪祝以清官包拯的名言与大家共勉。他说,法官还要经常思考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福祉?答案就是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法院应当是最阳光、最纯净的地方,法官应当是最公正、最无私的人。只有公正廉洁,法官才能依法办案、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也只有公正廉洁,人民群众才会发自内心地信服法院的判决,尊重法官的人格,认同法官的荣誉。
典礼上,周泽民作了讲话,受职法官和法官家属代表作了发言。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老同志代表,省高院咨询专家,受职法官家属和法院干警三百多人参加典礼。
■浙江日报记者金波
本报记者余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