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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一女一年连“嫁”两次

骗取财物将近三万



  本报讯25岁的云南姑娘余某,化名“李福妹”后,一年内先后与两名男子“结婚”,再借机逃走,骗取财物29100元。1月18日,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8年初,台州椒江人李先生经人介绍,到云南与“李福妹”见面。双方见面后均表示满意,随后,李先生给了女方1万元的礼金,并带她回家。李先生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就此解决,没想到3个月后,“李福妹”不辞而别。

  李先生找到了介绍人要求帮忙找人。在介绍人的帮助下,“李福妹”回来住了10天后再次消失。期间,“李福妹”发短信给李先生声称自己没路费,要求向指定银行账号汇入1100元。李先生在打了钱后,“李福妹”彻底“失踪”。情急之下,李先生报了案。

  2009年10月,“李福妹”在云南被警方抓获。她交代,其真名叫余某。在收了李先生1万元礼金后又在河北以相同的手法骗了一陈姓男子1.8万元。

  ■通讯员唐丹苹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一女一年连“嫁”两次 2010-01-25 2 2010年01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