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宋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施光恩诉被告宋建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甬慈商初字第36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慈溪市人民法院(2009)甬慈商初字第3888号
吴吉平、淮安市嘉日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竞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9)甬慈商初字第3888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浒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慈溪市人民法院
张红宇: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简案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10)嘉海盐商初字第2号
海宁市绿晨塑业有限公司:原告范孝东诉被告海宁市绿晨塑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因被告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你公司立即支付货款168378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30日。本案于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的第2日下午1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盐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宁市人民法院(2010)嘉盐沈商初字第20号
林国民、刘叶芬:本院受理原告富银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们立即共同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二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沈荡人民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盐县人民法院
钟文专:本院受理徐展诉钟文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7日下午13点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季建平:本院受理谢昌潮诉季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3日上午8: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季新勇、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季宝根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5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季新勇、俞丽芳:本院受理原告季小权诉你们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5月7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李遵祥:本院受理原告张再声诉你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5月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陈文建:本院受理吴光明诉陈文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782号
陈龙波:本院受理原告陈红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金浦民二初字第2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242号
徐盛陆:本院受理原告张建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8:30在本院杭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258号
陈龙波、方国胜:本院受理原告石俊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8:30在本院杭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302号
张方文:本院受理原告张联系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8:30在本院杭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304号
张方文:本院受理原告张联系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00在本院杭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323号
张海锋:本院受理原告王志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杭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2009)衢柯花商初字第311号
叶青:本院受理原告龚文娟诉你与严丽君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9)衢柯花商初字第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09)衢柯花商初字第273号
童有才:本院受理原告胡东平诉你债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衢柯花商初字第27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童有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胡东平欠款14725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金文:本院受理原告陈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归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09)甬海法温商初字第52号
陈德兵:本院对周菊仙诉陈德兵船舶建造合同预付款返还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甬海法温商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