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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律师代表目光对准物权保护



  有着近20年执业经历的冯蒋华是温州市“十佳律师”之一,也是省人大代表。每年“两会”上,敢说善说的他,总会成为代表团里的活跃分子。

  “今年我带来了3个建议,都是源于律师工作中一些真真切切的体会和感受。”冯蒋华所说的3个建议,有两项与土地有关。

  “一个是规范不动产物权分割登记的建议。”冯蒋华说,“充分发挥物的效用,是物权法的一个宗旨。物权登记是物权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土地等不动产物权的分割登记比较混乱。”

  他给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企业有多幢厂房,如果可以分割成多个房地产单元产权,则可以灵活使用该不动产———可抵、可卖、可换、可租,互不影响,使物的效用发挥到极限。

  “由于国土资源部的《土地登记办法》和《浙江省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对土地等不动产的分割登记规定太过简单,房管、土地管理等部门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导致执行环节很混乱。因此,要充分保障所有权人分割不动产的权利,就有必要建立一个细化、规范和统一的制度。”

  冯蒋华的另一项和“土地”有关的建议,说的是规范土地招、拍、挂市场。我省的一些城市,在纯商业性的土地开发拍卖中,对竞拍单位设置了诸如“具备几级资质以上的开发企业才能参加招、拍、挂”的硬杠杠。在冯蒋华看来,这道门槛是对市场公平性的破坏。

  “在建筑施工环节,设定什么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以保证工程的质量,那是必要的。但是纯经营性土地的房屋开发,就不应该设置这样的门槛。许多地区均允许自然人参与招、拍、挂,就是一个例证。人为将市场主体定级,然后给予不同的市场待遇,这样的做法值得商榷。况且,从‘定级’的逻辑上讲,低一级的开发企业本身需要开发业绩升级,如果在此环节加以限制,岂非大者恒大、小者恒小?这样,会导致垄断的形成,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短暂的交流过程中,“公平正义”是冯蒋华口中高频率出现的一个词语。“关注公平、维护正义,是作为律师代表的神圣使命。”冯蒋华笑着感慨,“每次开会,我们都受到隆重的礼遇———标语、鲜花、红毯,乃至食、住、行均得到特殊方便和安排。这份殊荣显然不是单纯的身份象征,而是沉甸甸的责任。”

  ■本报首席记者陈岚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律师代表目光对准物权保护 2010-01-26 2 2010年01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