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法官10天审了55起讨债案
如此高效的背后原来有利益作祟
■《楚天都市报》舒均 陈世昌 李成林 吕平

200万借款十多年要不回
今年55岁的段昌干说,他与黄陂县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黄陂二建)经理刘厚建是老乡。1994年9月起,时任黄陂二建法定代表人、经理的刘厚建通过朋友找到他,商量借一笔钱,帮公司周转。段昌干便借给对方100万元。截至1997年6月3日,他共借给黄陂二建20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息1%计息。
借款10多年,段昌干每年都向黄陂二建及刘厚建催收欠款,可对方每次都推说没钱。2007年6月5日,他向黄陂区法院前川法庭起诉,要求法院判令黄陂二建立即偿还200万元借款及利息,并要求法院查封黄陂二建位于该区环城新村的一栋房产和2.9亩土地。彼时,上述财产拍卖价为187万元。
55名原告冒出来分财产
前川法庭受理该案后,2007年11月2日作出判决:黄陂二建应向对方偿付200万元借款及利息。同时,刘厚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黄陂二建和刘厚建没有履行判决,段昌干依法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段昌干介绍,去年9月22日,黄陂区法院向段昌干下达民事裁定书:将上述属于黄陂二建的房产和土地变更登记到其名下。让段昌干没有想到的是,正当他准备将上述房产和地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却被告知,这部分财产还需要和另外55位债权人共同分配。
原来,在段昌干起诉黄陂二建后,有55名原告在同一天向黄陂区长岭法庭起诉,向黄陂二建索要共计237万余元欠款。10天内,这55起案件相继调解结案,黄陂二建应向55名债权人返还237万元的借款。
根据相关法规,这55人将和段昌干一起,共同分配黄陂二建仅有的187万元财产。
怎么一下子冒出来那么多讨债的原告?段昌干顿觉蹊跷。去年9月,他委托律师,查询到了55人起诉黄陂二建的卷宗,结果发现55起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段昌干说,他怀疑是有人想瓜分自己保全的房产和土地。在多方反映无果后,家人便选择了通过网上发帖维权。
法庭设在宾馆标间里
2007年7月31日,有55人分别向黄陂长岭法庭起诉黄陂县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讨要借款。时任长岭法庭庭长的刘建东和书记员冯维忠分别于2007年8月2日、7日、10日将这55起案件全部审理完毕。而在8月2日一天内,他们就在黄陂大酒店审理完结了其中的35起案件。
在55份庭审笔录中,段昌干发现了一个蹊跷的现象:多份笔录中,前后的字迹明显不一致,显然不是同一个人所写。此外,还有一些证据上的前后签名也不一样。
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小平是调查组负责人。他说,55份庭审笔录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经调查,由于一天要开庭审理35起案件,书记员冯维忠的工作量很大。于是,在开庭的数天前,法庭便请人填写了一部分开庭笔录。
除了庭审笔录笔迹前后不一,段昌干还认为,“连核心的证据上,也出现了诸多疑点”。
据了解,1998年10月15日,黄陂撤县设区。而段昌干发现,在55名原告持有的借条等证据中,落款时间分别为1994年元月20日至1998年9月24日期间,也就是黄陂尚未设区,但借条上盖有的印章却是“武汉市黄陂区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这意味着,这家建筑公司早产了。
陈小平介绍,这些重要的证据中,印章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经他们到工商部门调查,暂未查询到黄陂区第二工业建筑工程公司的注册资料。这意味着,这家公司有可能是假的。
律师为法院拉案子办理
据了解,55起案件的当事人大部分都居住在黄陂城关,正常应在黄陂城关的前川法庭立案起诉。现实情况则是,他们集体选择了远离城关20余公里的长岭法庭。
55名原告的代理律师陈觉解释,他和长岭法庭庭长刘建东有业务往来,关系较好;且刘建东的爱人就在他们律师事务所工作,审理案件起来比较方便。
陈觉同时透露,由于长岭法庭位置比较偏僻,审理案件数量比较少,完不成绩效考核任务。他便想着给长岭法庭介绍些案件,以便对方早日完成任务。
经调查发现,这些原告的起诉标的有大有小,最高的45万元,但每笔案件只向法院缴纳了100元不等的诉讼费。后来,法官刘建东以经济困难等理由,批准这些诉讼费缓交。
上述情况得到黄陂区法院负责人的证实。他说,经调查,刘建东的爱人确实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法院对减免缓交诉讼费有着严格的规定,刘建东私自决定缓交诉讼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当事法官已被停职
5月5日,黄陂区法院副院长彭俊介绍,当事法官刘建东已被停职;由于部分案件可能涉及经济犯罪,已经移交黄陂区公安分局进行侦查。
对于网络上反映的问题,黄陂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当事法官刘建东负有对案件的证据审核等方面把关不严的责任。
彭俊说,在刘建东审理的55起案件中,有7起债权关系确实存在,但总金额只有13万余元。另外48起则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有23起案件中的债权关系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已移交给黄陂区公安分局进行侦查。而区法院也冻结了这48起案件的再审工作,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彭俊强调,一旦查证属实,法院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