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怎么理兄弟单位有高招
全国各地法制办负责人座谈如何清理规范性文件
■本报记者金霖萍
本报讯昨天,全国规章清理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有人称,这是一场“红头文件”清理活动的“头脑风暴”,100多位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制办负责人聚首,交流规章清理工作。
“红头文件”和上位法相抵触、两份文件互相“打架”的事儿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引发社会矛盾、滋生官员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对“红头文件”的自查、专项清理行动,众多不规范的“红头文件”或被修正,或被废止。
据省法制办主任孙志丹介绍,到2007年11月,我省已有11个设区市和39个省级部门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966件、保留4789件、废止2394件、拟修改783件。2008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2007年以前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2447件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到去年底,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都已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在这场“红头文件”清理活动中,我省法制办专门成立清理小组,对相关清理意见进行研究、梳理,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的审核意见。同时,为推进规章清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目前,省法制办已完成《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案审核工作,专门用一个章节对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估、清理、汇编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将在近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核。此外,今年省法制办还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把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座谈会上,来自北京、吉林、湖南等9个省市的法制办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还展开了分组讨论,学习、借鉴各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