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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寻亲公告



  某女婴于2010年5月11日被发现遗弃在桐庐县桐君街道富春450店面后面,当时女婴身穿粉红色小棉袄,外裹一件大红色旧棉袄,身旁无其他物品。

  请以上女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2010年5月25日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2寻亲公告 2010-05-25 2 2010年05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