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12版:公告

省委、省政府拟命名表彰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和2008-2009年度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2009年《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省综治委在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产生了舟山市等9个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并推选出2008-2009年度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160个、先进个人110名,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予以命名表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公示时间:5月27日至6月2日。受理单位: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地点:省行政中心10号楼,邮编:310025,电话:0571-87050539、87050567,传真:87054709。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5月27日


浙江法制报公告12省委、省政府拟命名表彰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和2008-2009年度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2010-05-27 2 2010年05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