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
两年揪出司法“蛀虫”126人
本报讯5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披露,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刑事诉讼环节涉嫌职务犯罪的司法人员126人。
“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案件,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司法公正。”陈云龙说,全省检察机关把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与查办司法腐败案件结合起来,加大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查处了一系列典型案件。
此外,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6242件186448人,依法对10270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此期间,全省检察机关还对4391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其中,不构成犯罪的202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87人。检察机关对审查发现有逮捕、起诉必要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未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追捕1384人、追诉2407人,追捕、追诉人员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本报记者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