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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久天公司和“居家宝”到底啥关系?

“大学生创业项目被指剽窃”案昨开庭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上一个获得了政府15万元资助的项目,被人举报为是自己公司已经面世四五年的成熟产品,并表示对方违反了双方的合同,擅自将其产品项目拿去申报(本报曾对此事进行详细报道)。

  昨天上午,事件的争议双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来了一次“正面交锋”。

  原告:被告侵权又违约

  原告浙江杭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佳公司)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5月21日,原告和被告杭州久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天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有效期为5年。此后,久天公司向杭佳公司购买了200套“援通”呼叫器,同时被授权使用配套软件。

  “之后,被告不但将原告的产品改头换面为自己创新的‘一按我帮您’项目,骗取了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金,还采用‘居家宝’的牌子,销售用途和‘援通’极为相似的呼叫器,抢占了原告经营多年才取得的市场份额。”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的协议,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

  被告:获奖的是创意

  而非产品

  法庭上,久天公司始终强调“居家宝”和“援通”是两款完全不同的产品,并一再与涉嫌侵权的产品“居家宝”呼叫器“划清界限”:“居家宝”的生产、销售企业是“大管家”,和久天公司无关。这个“大管家”只是久天的一个股东自己开的公司。

  而对于原告提出的,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慧,通过“剽窃”手段“骗到”了创业资助金的说法,被告更是坚决否认。

  “我们获得资助金的程序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获奖的是创意而非产品。后来通过‘大管家’销售的‘居家宝’,是由深圳厂家开发的产品。”

  案外还有行政诉讼

  被告久天公司,对本案提起了反诉,同样要求解除双方协议的同时,还要求杭佳公司返还货款和系统使用年费共计1万余元。

  久天公司是否真的能和“居家宝”撇清关系?原告所指的侵权和违约行为是否确实存在?法庭表示,需要进一步取证,因此暂时休庭。

  据悉,杭佳公司还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对杭州市人事局提起了行政诉讼。与此同时,久天公司也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杭佳公司推上了被告席。看来,双方的这番纠葛还得耗上不少时日,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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