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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嘉兴“晋亿实业”陷入“环保风暴”



  7月29日,嘉兴当地媒体公开曝光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违法严重或较为严重的38家企业,上市公司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晋亿实业,上交所:601002)赫然在目。据悉,这是嘉兴首次对上市公司进行环境违法曝光。

  “春雷”击中晋亿 

  今年上半年,嘉兴环保部门开展了“春雷一号”专项行动,对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五大重点污染行业的372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同时,还对重金属、畜禽养殖等行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活动。截至6月25日,嘉兴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1400多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45件。 

  据嘉兴市环保局法规宣教处负责人介绍,一次性披露38家严重违规企业,是嘉兴市曝光企业数量最多的一次。此次曝光的企业名单,经过当地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纪案件专项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的审查。 

  而在检查中,环保部门有意识地加大了对大中型企业的监管力度。在此次被曝光的企业中,不乏一些县(市、区)的知名大型企业。“大型企业应该主动肩负起环境治理责任。”嘉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监管部门将严格要求大中型企业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环境治理达标。 

  这次违规的38家企业,违规行为主要集中表现在未批先建、污水超标入网、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雨水管外排污水、废气超标排放等。而晋亿实业的违规之处就是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导致的污水超标入网。 

  信息披露是否及时 

  在晋亿实业的公司主页上,记者了解到该公司目前是国内紧固件行业的龙头企业。7月29日,在股票交易时段,晋亿实业发布公告,通报了被环保部门查处的有关情况,并向投资者作出说明。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公告称,2009年12月1日,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正在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经对入网污水采样检测,锌浓度超过有关排放标准,为此,环保局于2010年3月1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当时现场检查,上述事宜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污水处理自控系统发生故障未能及时监测到药剂投加的故障信息所致。公司已在环保部门超标告知之前对故障进行排除,违规持续过程在0.5小时以内。晋亿实业证券部的严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达到了排放标准。 

  可是,从接受行政处罚的3月1日到公布信息的7月末,已经过去整整5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在此期间,晋亿实业没有对外披露这次排污超标受罚事件?这是不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是否属于“重大事件”

  晋亿实业在公告中承认,是由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报告致使证券部及董事会秘书延误了对上述事项的正确判断,造成了此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行为。但是,自相矛盾的是,晋亿实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始终认为,公司并没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证券部的严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公司内部也有争论,公司主管部门认为这次超标事件并不属于“重大事件”,在可披露与可不披露之间,所以公司最后还是决定不对外披露。 

  证监会在2006年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第2款对“重大事件”作了列举,其中第11项包括“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此时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而晋亿实业认为不属于“重大事件”的依据是《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处罚监督条例》中的规定:单位罚款5万元以上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那么,既然认为不属于“重大事件”,为什么又要在7月28日向社会公告呢?晋亿实业证券部严先生告诉记者,这是因为有媒体向公司询问了环保情况,公司为了避免更大的误会,才选择公开澄清。 

  此次被环保部门处罚是否属应当披露事项,晋亿实业究竟有没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本报将向证监部门进一步求证。


浙江法制报新闻02嘉兴“晋亿实业”陷入“环保风暴” 2010-08-03 2 2010年08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