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低保恩爱夫妻假离婚丈夫猝死一半房产归小叔
■曹小航朱逸敏郭剑烽
近日,60岁的许敏整日以泪洗面,却已于事无补。
假离婚
2002年,48岁的张刚下了岗。许敏当时每月有1800元左右的养老金,但供2人开销仍然显得不够宽裕。因两口子的人均收入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法领到低保。
2003年的一天,许敏与街坊闲聊时得知,小区里有人为了拿到低保而假离婚,离婚后还是住在一起。在别人耳里,这只是个“八卦”,但对许敏来说,这可是条“妙计”。她盘算:离婚后,我和张刚就没有关系了,我的退休工资也就算不到他的头上;他现在失业没有收入,身体又不行,申请低保肯定没有问题。她与张刚商量后,张刚也表示赞同。
于是,两人于2003年3月办了离婚手续。由于他俩是假离婚,所以对财产分割也没放在心上。之后,张刚如愿申请到了低保,每月有了几百元收入。
离婚后,两人仍然同居生活,膝下无子女,生活虽平淡却也不乏温情,在外人眼中还如同夫妻一般。张刚身体孱弱,平时生活琐事由许敏料理。
分遗产
2006年8月,张刚因疾病过世,没留下一句话。他的突然离世让许敏猝不及防。
张刚有3个兄弟姐妹,生前来往并不频繁。因张刚和许敏已经离婚,张刚父母已亡,使得兄弟姐妹对张刚的遗产有了继承权,不过其中两个姐弟放弃了继承权,唯独张刚的弟弟张强不肯放手。
调解不成,只能法庭相见。张刚遗产主要是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如果当初和许敏没有离婚的话,住房无可争议归许敏。只是今时不同往日,张强的继承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他提出张刚房子估价的50%应归他所有。
法庭上,许敏虽然道出了为获低保假离婚的事实,并且街坊邻里也都证实两人虽已离婚却仍相亲如故,但离婚不是儿戏,最终法院判给她房产估价的50%。
许敏不服判决,于是上诉。近日,二审宣判,许敏依然败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提醒:
采用不合法手段获取低保的行为绝对不可取,也不光彩。有些当事人打“如意算盘”,拿到了低保,而离婚对象却拿着财产跑了。
如果需要社会救济,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法律能够保障公民权利的前提是公民自己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