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促进员一出马一团麻马上理清爽
看着斗门村村民沈某在拆迁安置合同上签下字,奉化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派驻斗门村片区的工作人员刘益龙终于松了口气。这份拆迁安置合同让他们头疼了很久。
而这份合同最终能顺利签成,离不开斗门村基层法制促进员方国的耐心工作。
解开百姓心头疙瘩
方国,年近50,是奉化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专职委员。今年6月,他和院里的另外19名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有了一个新头衔———基层法制促进员。
作为岳林街道斗门村的基层法制促进员,上任不久,方国就让大家充分感受到了法制促进员的作用。
斗门村正在进行旧城改造拆迁,矛盾纠纷增加不少,其中一份拆迁安置合同就让拆迁管理工作人员感到棘手。
不久前,斗门村村民沈某正准备在一份房屋拆迁安置上签名,突然,村民王某气急败坏地闯进来,夺下沈某手上的笔。
原来,王某在几年前借给村民陈某近百万元款子,陈某拿出了自己在斗门村的房屋权属证作为抵押。但是令王某始料不及的是,陈某抵押给他的权属证书是假的,随后,陈某又将房屋卖给了沈某,并且办了过户手续。
直到房屋要拆迁了,王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此时陈某早已下落不明,于是,拆迁安置补偿成了他想抓住的唯一稻草。
这下难倒了拆迁安置工作管理人员。法制促进员方国随即介入处理。他先找沈某详细了解了买房经过,得知沈某对陈某抵押房屋一事并不知情。随后,方国和拆迁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做王某的思想工作。
几次下来,方国又将王某请到法院,耐心介绍其中的法律关系,告诉王某,沈某的买房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原本王某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沈某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过了时效。
“那么我的借款就打水漂吗?”面对王某疑问,方国指出了最后一条路:陈某用假证抵押借款,涉嫌诈骗,可报由公安机关处理。
王某终于明白了,当场承诺不再去阻止沈某签合同。几天后,沈某顺利签好了拆迁安置合同。
专治“疑难杂症”
沈某这份拆迁安置合同签好后,刘益龙挺高兴的,也挺感谢方国。长期从事拆迁管理工作的他说“:自从斗门村来了方国,我们拆迁工作中的很多事情办起来,条理清楚多了。”
2009年8月,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率先在宁波江北区试点。今年6月,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在宁波全市推广。全市共抽调942个政法系统中层干部到基层担任基层法制促进员。
基层法制促进员在完成单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至少要做到“六个一”:即每半个月到村工作一天;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每季度参加一次村两委召开的会议;每年给村民群众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每年走访一批村民群众;每年为村里解决一个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