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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案卷

她在庭上说:人生没有捷径可走

之前呢,她以假保单骗了28个车主的保险费假保单和发票都是网上买的



  ■本报记者余春红通讯员西法

  一米五八的个子,稍胖,当这个27岁的“保险公司老板”走进法庭时,旁听席上一位50来岁的妇女起身喊了一句:“囡,态度好点啊!” 

  昨天上午,离职保险业务员孙鸥群假保单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一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孙鸥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她说为留住客户才出假保单

  孙鸥群,2007年进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司做业务员。2008年2月,她和保险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 

  “你已经离开保险公司了,为什么还收取客户的保险费?”公诉人问。 

  “离开中华联合保险后,我手上还有很多客户,本来打算换一家保险公司的,但后来其他公司已经满员了。”孙鸥群说。 

  “为了留住客户,你就私下收取保险费?你的真实想法是什么?”公诉人觉得她没有说出最真实的动机。 

  “因为当时……”她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但她始终没有承认自己贪心。 

  从2008年8月到2009年12月,孙鸥群以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身份,骗取了28个车主总共85563元的保险费。

  客户在孙鸥群那里投保后,她会像模像样地给他们保单和发票。 

  那么,她的保单和发票是哪里来的?“网上买的。”孙鸥群说,为了使假保单和发票能以假乱真,她传了一份有印章的复印件给造假方。对方依葫芦画瓢,伪造好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司的保单以及保险业专业发票,卖给孙鸥群。 

  第一个上当的是老客户张某,一份假保单和一份假发票,他掏给孙鸥群3000元。 

  此后,这样的假保单和假发票,孙鸥群发出了近30份,没有一个客户发现是假的。

  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孙鸥群俨然开起了一个个人“保险公司”,因为在她这里“投保”的客户,出险后,她基本上都会给予理赔。有的甚至理赔数额还超出了她收取的保险费。

  车主赵某和章某夫妇曾经在她那里先后为两辆车“投保”,总共付了6100元“保险费”。孙鸥群花了880元给这对夫妇的其中一辆车交纳了交强险。2009年9月,赵某夫妇的一辆车出了事故,事后孙鸥群“理赔”给他们9800元,远远超出了保费数。 

  到孙鸥群被抓时止,她共理赔给车主近5万元。此外,她在收取“保费”后,给部分车辆交纳了交强险。 

  “除了那些没有维修清单和发票的,我基本上都赔的。”孙说。 

  出险后基本上都给予理赔

  对于孙鸥群的行为,检察院认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量刑应在3年到10年之间,并处罚金。 

  孙的家属为她请了辩护律师。律师说,她的犯罪主观恶意较轻。从她能及时“理赔”,并且为一些车主交交强险上可以看出,她的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 

  “我深刻反省了自己———曾经那么相信我的客户,我却欺骗了他们……人生没有捷径可走,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才能走得踏实。” 

  最后陈述时,孙鸥群声音响了,表达也十分流畅。 

  “人生没有捷径可走”


浙江法制报案卷08她在庭上说:人生没有捷径可走 2010-08-20 2 2010年08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