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代理人后当担保人
德清一律师“好事”做到底
■通讯员小贤
本报讯近日,德清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这是我省首例由委托代理律师作为担保人写入民事调解书的案件。
小兰(化名)是一个文静内向的姑娘,在一家公司做会计。2007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兰认识了与她年龄相仿的小芳(化名)。小芳热情开朗,开了一家小型美容店,生意还算不错。小兰上班的地点离美容店很近,所以,她经常去小芳店里串门。小兰经常听小芳说生意怎么好,赚钱特别容易,心里非常羡慕。
2010年3月,小芳因家里有事急需把店转让出去,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小兰,问她有没有接手的意愿。在小芳的劝说下,小兰真的辞了工作,接手美容店的生意。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约定了相关事宜。
就这样,小兰当起了美容店的新老板。但没多久,她发现生意并不像小芳说的那么好。
终于,小兰不堪压力关闭了美容店。一无所有的小兰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小芳身上,认为是小芳设计了圈套。
2010年6月,小兰一纸诉状将小芳告到了德清法院,要求解除转让协议,判令小芳返还转让款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的转让协议真实有效,但小芳在获得房东认可转让、债权债务的交接手续以及营业执照的办理等方面并未按照协议履行,存在一定过错。法院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初步协议,由小芳返还小兰两万元。但对于履行的时间和担保条款又再次产生异议。为了打消小兰的疑虑,小芳的律师主动提出对履行条款进行担保,于是,法官将被告律师进行担保的条款写入了调解书,这对昔日小姐妹终于冰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