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防控

去年10月到今年,绍兴市工商、公安部门联合在袍江开展了“百日打传”专项行动,共查处取缔7个传销窝点,发现涉嫌传销人员70余名。
在查处位于马山镇一出租房的传销窝点过程中,执法人员确定了9名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的事实和证据。根据调查,该出租房产权归绍兴市某公司所有,9名传销人员以外来务工者为幌子,支付了半年房租1200元后住了进去,搞起了传销。
工商部门认为,作为出租方,该公司应对其出租房尽到管理义务,保证出租房被用于合法用途并且向公安机关备案。然而,那家公司把房租收进算数,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结果让出租房沦为传销窝点。
今年4月13日,绍兴市工商局袍江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湖州吴兴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严控传销源头
针对春节后湖州市区外来人员增多、房屋租赁市场进入旺季这一情况,为从源头上防控外地传销人员租房子寻找群居“落脚点”,今年3月,湖州吴兴工商分局宣传先行,结合日常巡查,对辖区内42家房产中介企业逐个进行了一次走访,发放《致各房产中介的一封公开信》,要求其加强管理,在办理房屋租赁中介业务过程中,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居住场所,并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房客基本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接受工商部门检查。
同时,该局通过各街道、社区向出租屋房东发出《致出租屋主的一封公开信》320封,要求出租屋房东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打击传销工作,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重点关注房客信息,如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要及时举报。
剖析
绍兴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查处的案件中,大多数传销活动在出租房内进行,其实房东只要稍加留意就很容易发现的。但是一些房东却只认钱,导致出租房变成了藏污纳垢之所。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凡是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部门提醒房东们注意,要在出租房屋前详细询问租客的职业和租住的用途,保留其身份证复印件;出租后要定期进入房间查看情况,避免出租房成为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