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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一级建造师考试泄题案落槌

最后一名被告人获刑



  本报讯8月25日,“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泄题案”最后一名被告人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现年35岁的姜某,2006年认识了泄题案的另一名被告人———某建筑公司经理鲍某。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前夕,姜某应鲍某之邀前往杭州下沙考场“帮忙”作弊。姜某在这其中负责传递答案。 

  2007年9月16日下午考试时,有考生作弊抄袭,被监考老师当场抓获,并查获作弊资料,因而案发。 

  经国家保密局鉴定,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在启用前的试卷、试题(包括备用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属于绝密级国家机密,泄露考题即泄露国家秘密。今年6月29日,姜某到金华婺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姜某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伙同他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 

  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鉴于姜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判处姜某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浙江法制报世相03一级建造师考试泄题案落槌 2010-08-31 2 2010年08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