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国家执业医生”的人考前得“病”
遂昌两考生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获刑
■通讯员张静
本报讯12月1日,遂昌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泄露国家机密罪案。两名被告人因在网上买卖考试答案,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执行。
被告人邹某是遂昌某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去年9月10日,邹某赴丽水市参加2009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第二天晚上,他在宾馆房间里上网时,通过执业医师考试QQ交流群,联系上一名网名叫“中教2”的人,并得知“中教2”手中有“2009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题的答案。邹某遂动了购买答案的念头。
双方经商议,谈好了答案价格为10000元(后“中教2”要求追加4000元)。因为钱不够,邹某就找到了林某和戴某(此案另一名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商量,让他们俩帮忙,到网上寻找别人一起购买答案。林某和戴某表示同意,就使用宾馆电脑和戴某自带的笔记本电脑上网,在接收“中教2”发来的答案后,在后几场考试之前将答案(共计3项)通过互联网兜售给其他购买者,从中非法获利77000余元。
这笔钱除了14000元由邹某汇给“中教2”外,其余都由3人平分,各得21000元。
案发后,经国家保密局鉴定,邹某购买并泄露出去的试题答案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林某、戴某目无国法,故意泄密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