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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者是美丽的

我省隆重表彰司法行政“十大百优”人物


省委省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多位省领导出席表彰大会

我省隆重表彰司法行政“十大百优”人物

近几年来,我省每年都要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图为外来务工人员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乐清市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

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亲切接见获表彰人物

余姚市泗门镇谢家路村党员在群众中收集民意
  ■本报记者沈洁琼文王志浩摄通讯员彭磊

  2年前,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10位优秀法律工作者成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首批最具影响力人物。掌声与鲜花不仅仅是对他们的褒奖,更是对无数在法治领域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人们给予的肯定和赞美。

  荣誉和辉煌仍在延续。2年后的今天,俞德坤等10位同志被省司法厅党委授予“第二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何影等100名同志被授予“第二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称号。

  “十大百优”人物评选活动共收到网络及短信选票627.3万张,报刊选票42.5万张,这足以证明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缔造着不平凡的事业。随着“法律六进”工作的推进,我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岗位,顽强拼搏,锐意进取,用不懈的努力和无私的奉献,将司法行政工作渗透到社会的角角落落,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

  奉献者是最美丽的。今年11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以来,省司法厅认真履职,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新的成绩。

  法律服务促企业“新生”

  2008年5月20日,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杭州南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赛电力却是凝重的:当日,杭州市中院裁定宣告南望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赛电力进入重整程序。摆在南望集团面前的重整方案有两种,一种方案是引入战略投资者,另外一种是自力救助方式,即实施债转股。

  在企业发展的十字路口,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沈田丰经过详尽的分析研判后,毅然提出了一个“新生”方案。

  在沈田丰看来,对于大额的普通债权人而言,选择直接偿债的清偿率仅为22.51%,其利益将受到巨大损失。而实行债转股成为新南望的股东后,如果新南望经营向好,则债权人可能获得的投资预期将大大高于现有的偿债率。沈田丰敏锐地分析出南望业务未来有较大的升值空间,他预期债权人有选择债转股的动力和可能。在对比研究可供选择的重整方案后,沈田丰选择了由转股债权人为不转股债权人提供按份的一般保证的方案,使不转股债权人打消了因新南望经营不善造成更大债权损失的疑虑,并设计出变卖债务人资产偿还有财产担保债权后,由普通债权人自愿选择债转股的重整方案。这项重整计划完全是为困难企业量身定制的。

  同年11月,沈田丰设计的重整方案被债权人会议通过并获得法院批准。12月,南望集团新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新的管理层已经到位,开始筹集资金对普通债权进行清偿,新南望集团正在沿着沈田丰为其打造的“新生之路”迈进。

  这是一件并不为当时广大市民甚至是企业员工详知的企业重组案。然而,在后来相关的实务中,沈田丰律师设计的债权转股权的重整方案为多家陷入困难企业成功借鉴。

  社会前进基于经济发展,而法律则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无论是在金融危机的浪潮下,还是在反倾销斗争的最前沿;无论是面对企业的债务危机,还是处理企业的转型发展,我省的律师团队一直迎风顶浪,发挥着法律人才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化解危机,帮助企业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省司法厅与省商务厅还共同研究律师服务省级外贸预警示范点,组建由50名律师组成的“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律师服务团”,开展全省巡回服务周活动,为预警示范点及企业提供涉及国际贸易摩擦、知识产权侵权与保护、境外投资、涉外法律纠纷解决等方面法律咨询,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

  同时,我省重点开展了对规模企业、龙头企业的“法律体检”,在基层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长效服务机制,“法律体检”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律师团采取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针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救济措施、技术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行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贸易行为等方面指导企业有效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从如何加强自主品牌建设、防范和突破国外同行的知识产权诉讼和知识产权壁垒、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

  法律援助替百姓“说话”

  在舟山的民工群体中,有位律师的名字很响亮,她就是徐爱华。之所以能让那么多的农民工兄弟记住她,是因为她能帮他们说话,能真心实意地帮他们解决问题。只要是牵涉到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她总是不辞辛劳地四处奔波,不依不饶的精神既让那些损害民工利益的企业主害怕,也让他们由衷的佩服。

  江苏省洪县车门乡农民工朱磊在普陀某船舶有限公司做装配工时,左手食指被突然倒下的窗户砸伤。虽然公司为朱磊办过意外伤害保险,由保险公司支付了他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但对朱磊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公司却拒绝赔付。百般无奈的朱磊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徐爱华详细地了解了朱磊的受伤过程,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却对伤残鉴定不服,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在徐爱华的不懈努力下,通过一年多的艰辛维权,经区、市、省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朱磊终于拿到了66400元工伤赔偿款。

  “我们的援助工作量每年都在上升,一来是大家的维权意识提高,二来说明我们的援助工作逐渐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援助工作更加亲民。”徐爱华兴奋地说。

  2009年3月初,针对金融危机下大量农民工下岗的情况,我省启动了“法律援助百万农民工维权行动”,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失业救助、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伤事故赔偿、社保金交纳和工资清欠等重点事项的法律援助,并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在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征地拆迁安置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2009年12月初,我省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等服务网络建设初步完成,确保有需求的群众在一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就地或就近获得法律援助。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告诉记者,目前全省90%的县(市、区)建成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近80%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同时,为让群众对法律援助机构看得清楚、找得方便、进得容易,省司法厅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两个统一”建设,即统一在临街一楼设立接待窗口,统一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的标识,让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群众。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新增类别法律援助案件1771件,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杭州、宁波、舟山、义乌等地将法律援助受理困难标准从《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放宽到2倍,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政府“福利”。

  社区矫正为浪子“洗礼”

  “再不好好过日子,不但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李科长!”这是家住武康镇的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王某口中的李科长,就是德清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李剑国。王某这样的社区服刑人员,虽然只是李剑国的工作对象,但是他却把他们当成一群特殊的朋友,不仅从思想上、精神上关心帮助,还努力为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王某的父亲早年病逝,母亲痴呆住在养老院,两个哥哥是下岗工人。2009年5月,李剑国得知王某因生活无着而开始自暴自弃的情况后,一方面主动上门找他谈心,鼓励他克服困难,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积极与县民政局等部门联系,帮助他落实低保政策。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他为王某申请到了小套廉租房,解决了他无家可归的实际困难,还帮助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从最初的破罐子破摔,到现在主动改造、开始新的人生,王某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李剑国这样形容他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系:“管要严,帮要细,情要深。”正是他这种大情大爱的付出,使一个又一个社区服刑人员摆脱了心理上的阴霾,重新开始了充满希望的生活。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李剑国有自己的“门道”。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他都会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他们的心理状况、生活情况、家庭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同时,他还组织动员社区民警、服刑人员亲属、志愿者队伍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以“多对一”的方式帮教社区服刑人员。

  正是有着许许多多像李剑国这样热心又充满责任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越来越多曾经陷入迷途的人们才能顺利走出困境,社会的平安与和谐也更加温暖人心。

  今年“环沪护城河”工程同样离不开他们的悉心守护。省矫正办建立落实省、市、县(市、区)三季度联合执法大检查制度和社区矫正全程法律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社区矫正斜街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衔接与配合。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的通知》,对世博安保期间各部门所涉及的社区矫正案件审理、法律监督、交付执行、执行变更、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励和帮困扶助等工作环节的部门职责及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此外,还组建了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检查考核小组,对20个县(市、区)矫正办的社区矫正“环沪护城河”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00余条。

  世博安保期间,我省没有发生涉及社区服刑人员的重大案件,没有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上访”事件,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五个坚决防止”的世博安保任务。

  乡村法律顾问成农民“保镖”

  “以前一直都觉得法律顾问离我们好远,可没想到现在就在我们身边。”南湖区余新镇曹王村村民李某意外地发现,现如今自己不出村就能找到法律顾问,能够与律师面对面的沟通。他并不清楚这缘于省司法厅推出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他只知道,在自己最难熬的日子里,一直有位律师在帮他。

  李某原来是一个工地上的施工员。一天,施工承包人订购的一批电缆送到了工地上,但是材料员不在,他就帮忙签字收下了。可是,当供货方前来结账的时候,承包人因为涉嫌犯罪已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供货方拿不到货款,就把李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李某承担货款,要2万多元。

  李某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打工的普通村民,就因为好心帮别人签了个收条就要平白无故要拿出这么多钱来,真是太冤枉了。经人提醒,他找到了该村的法律顾问———浙江嘉丽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请他帮忙打官司。潘律师热情接待了他,帮他上诉,还为他跑前跑后找证人证据,与建筑公司和法院沟通,终于为他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法律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满足“三农”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宁波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2007年时,由于律师人手不够,宁波市司法局开始将基层法律工作者也吸收到这项工作中来,并对农村法律顾问公益服务的对象、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这项工作很快在全省得到推行。具体措施是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村结对,向结对的村派出1名符合条件的法律顾问,村里提供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室,并上墙公开法律顾问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信息,方便村民寻求法律帮助。在此基础上,省司法厅又陆续出台了定期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交流、奖惩考核等一系列制度,着力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各法律顾问按照协议定期为村委会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法律培训,并建立工作日志,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载,作为接受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的依据。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2729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超过了50%。其中宁波市乡村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9.1%,台州市乡村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0%。

  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在今年11月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期望:“当前要重点关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比如‘两委’选举、土地林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劳动关系、农村环境污染、宅基地置换、农业保险、金融信贷等等,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谐文明进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从社区到农村,从机关到企业,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有身边这些可爱可亲的司法行政人员的无私奉献!他们走街串巷,普及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正因为他们,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才能如此有效地开展,深入到基层;因为他们,更多的群众了解了法律,认识了法律;因为他们,经济得以更健康地发展,社会得以更和谐地进步。

  正如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十大百优”表彰大会上所说,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为我省下一个五年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出了明确目标,我们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激发新的工作激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我省“十二五”跨越发展再立新功!


浙江法制报专版06奉献者是美丽的 2010-12-06 2 2010年12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