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8版:案卷

榔头铁锤菜刀,拿到啥都是作案工具

好险!台州警方擒获“敲头恶魔”时,他怀揣菜刀正在寻找下一个目标


嫌疑人行凶的铁锤
  ■通讯员鲍国庆林利军本报记者曹志男 

  台州“系列敲头”案犯罪嫌疑人终于显了形。小平头,看上去面善,长得文气;1.7米左右的身高,不胖不瘦,不戴眼镜……和警方刑侦专家当时素描出的画像一比,24岁的王某和画像上的人区别不大。 

  “敲来玩玩,看别人不顺眼,有时也以为别人看自己不顺眼……”王某的这番说辞,让办案民警气愤不已的同时也哭笑不得。今年9月以来,天台县、三门县连续发生10多起“敲头”案。一时间“,敲头恶魔”令两地市民“谈虎色变”。

  专挑长发女子、年轻人“敲头”

  12月1日,三门县城蟠龙公园附近发生一起恶性案件。 

  当晚7点30分左右,在娱乐场所上班的22岁云南女子贺某后脑突遭钝物重击,倒在血泊里,伤势严重。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侦查,对贺某的工作场所以及接触人员开展大范围排摸。正当警方全力排查时,12月2日晚,县城新南山路又发生类似案件,俞某在居民小区楼道口停放电瓶车时,被人持刀砍伤头部,颅脑受伤。 

  “上个月也有一起类似的敲头案,而且贺某受伤2个多小时后,一名中学男生在城东被人用铁器敲了头,所幸伤势不重。”

  警方经过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的比对、分析,认为作案男子很可能是同一人,而且,先前在天台县城发生的多起“敲头案”也很可能是他所为。 

  据被害人反映,他们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遭袭的,嫌疑人似乎不是冲着财色而来,也不是寻仇。而且,警方经过梳理还发现,“敲头恶魔”专挑长发女子或年轻人下手。 

  “猎狐”行动撒开大网 

  被害人之一俞某回忆,嫌疑人应该是一名20多岁的男子,身高在1米7左右。三门警方通过细致摸排,发现发生在三门的4起“敲头”案中,嫌疑人均无明显作案动机,且针对不特定对象。

  嫌疑人作案时手段残忍,不计后果,一时间百姓议论四起,人心惶惶。案发后,三门县公安局开展了代号为“猎狐”的专案行动。 

  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此类恶性案件,三门警方抽调刑侦大队、海游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专门力量成立多个小组,开展案件侦查排摸,并根据以往案发部位及时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将公园、学校等列为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巡防。 

  同时,三门警方与天台警方联系,两地警方开展信息资源的共享协作。 

  巡逻中揪出“敲头恶魔” 

  12月5日下午3时10分,3名三门巡特警大队队员在县城东区心湖公园便衣巡逻时,发现有一名男子形迹可疑。 

  当时阳光很好,气温较高,但是该名男子怕冷似的微佝着身子,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又好像在小心地护着什么东西。凭着职业的敏感性,队员们断定这个人“有问题”,便不动声色地围上去,准备盘查。 

  那男子发现巡防队员,快步朝边上走去,穿过一块荒地企图逃跑。2名巡防队员疾步追上前,一边一个扭住男子的胳膊。就在另一名队员上前时,男子身上掉下一把菜刀。巡逻队员立即将男子制服。 

  被抓男子姓王,今年24岁,三门人,曾经因为小偷小摸被三门警方多次处理过。事后得知,这把菜刀正是在12月2日晚上用来袭击俞某的凶器。当时因为王某用力过猛,菜刀刀刃豁开了一道口子,缺口部分铁片深深地嵌进了俞某的头皮。 

  在众多证据面前,王某交代了发生在三门的4起“敲头”案件均是他所为,并在天台县实施“敲头”作案10余起。至于作案工具,王某说自己是拿到什么就用什么,榔头、木棍、铁锤……被抓那天下午,怀揣菜刀的他正在寻找作案目标。 

  目前,相关案情及嫌疑人作案动机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浙江法制报案卷08榔头铁锤菜刀,拿到啥都是作案工具 2010-12-08 2 2010年12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