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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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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尸体说出秘密的大师




黄老主编或参编的部分著作
  夕阳洒在伏案工作的黄光照身上,周遭的一切显得那么地静谧、安详、温暖。

  他是我国著名法医病理学及毒理病理学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他80岁高龄仍每天忙碌于学校课堂与命案一线,奔波的足迹遍布全国。

  他从事法医病理教学、科研和检案工作50多年,让一具又一具尸体说出了死亡的秘密!

  在慈溪阁楼白骨案中,他果断判断出死亡真相,为最后的审判提供了最具价值的依据;湖北水银中毒案,面对杀人于无形的冷血杀手,他严谨的条分缕析,为破案提供关键证据;湖北看守所“洗脸死”事件,他的冷静观察、科学模拟,最终让真相大白……

  近日,记者走近这位神秘的大师级法医,听他讲述自己大半生的故事。

  我为“慈溪白骨案”写下文证审查意见书

  2006年3月7日,星期四,慈溪童家村,午饭时间。

  “啊!”一阵惊恐的尖叫声打破了村中的宁静。村民立即围住了这栋传来声音的3层小楼。警车呼啸而至。

  3楼阁楼的纸板箱内,只见两根雪白的小腿胫骨套着一双皮鞋。之后,肋骨、头骨……累累白骨正好拼凑成一副完整骨架。

  小楼的主人徐老太,战战兢兢地向警方描述着发现白骨的情况。女儿徐丹闻讯赶回了家。

  死者胡建明,是10年前失踪的本地男子。据当地人说,他生前是徐丹的男友,两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胡建明失踪后,徐丹便嫁给了现在的丈夫。

  经过当地警方的调查,作案嫌疑很快被锁定在徐丹身上。3月17日,徐丹被捕。26日,宁波市检察院以徐丹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然而,6月8日,徐丹当庭推翻了之前的8份笔录,只承认分尸,否认杀人。

  徐丹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没有死因的情况下,检察院的现有证据根本无法确认徐丹用安眠药放倒胡建明后勒死他。因此,徐丹的分尸行为只构成侮辱尸体罪。

  胡建明究竟是安眠药致死还是被徐丹勒死,成为庭审中辩论的焦点。徐丹还提出胡建明之前有饮酒的新情况。对此,几名鉴定人员一筹莫展。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接到了宁波市公安局的委托电话。第二天,宁波市公安局的一位毒物化验人员和慈溪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带着所有办案卷宗,专门赶到来武汉找我。

  我知道,胡建明的死因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据徐丹说,在她勒胡建明时,他已死亡。她觉得,胡建明一方面已喝下大量安眠药,此外之前还喝过酒,酒精可能增强了药效。

  在我看来,关键就是这两个问题:

  ——安眠药能否造成胡建明的死亡?

  ——绍兴黄酒是否会加重安眠药的作用?

  由于分尸案发生在10年前,尸体的骨骼已经白骨化,进行毒物化验很难。安定不能定量,酒精历经10年更是早已挥发得无影无踪。

  我查看了徐丹的8次口供,对照当庭供述后,认为胡建明吃下多少安定是可以确定的——20至30颗。因为几次口供对这个描述是确定的:20粒左右倒进玻璃杯,再用牙刷柄把药捣碎,然后倒上热水。

  从以往的尸检经验,要达到致死,人体每公斤安定成分得达到100至500毫克。我也翻阅了安眠药致死的相关资料,结论都是如此。而20片左右的安眠药,其中安定成分只有50毫克左右。因此,我判断,这个剂量的安眠药可以导致昏睡,但不足以致死。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仍未解决。徐丹几次强调了胡建明当天还参加了婚宴,之后又到舞厅娱乐,这两个情况说明他当天喝了一定量的酒。究竟喝了多少酒?在酒精的作用下,安定的药性是否会增强?如果会,是否真会致死?

  既不能进行毒物化验,又没有相关研究材料。此时,警方经过调查带来了新的证据。根据供词,胡建明到徐丹家已是半夜,而证人供词证实,他从离开夜总会到到达徐丹家之间间隔6小时。“酒精早已代谢消失。”最后,我将自己的结论写成了文证审查意见书。

  根据这份文证审查意见书和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真相逐渐浮出水面。1996年12月18日晚,胡建明得知相处已久的女友徐丹将与他人结婚,立即赶去她家质问。深夜12点,胡建明敲开了位于童家村的徐家大门。

  卧室内,两人为徐丹结婚一事争执激烈。胡建明一把撕破了徐丹的结婚登记介绍信。然而徐丹的决绝令胡建明感到绝望。胡建明拿出自带的安眠药,大喊“我不如死了算了”。徐丹用开水冲泡了药片后,胡建明服下。

  看到床上昏睡的胡建明,丧失理智的徐丹拆下房间内的电话线,紧紧勒住胡建明的脖子……几分钟后,徐丹松开了双手,此时的胡建明已咽气。一不做二不休,数日后,徐丹用斩肉斧等工具分解了尸体,并将尸体与斩肉斧、电话线等作案工具分别装入编织袋内,藏匿于阁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起轰动一时的白骨案,终于有了盖棺定论。2006年11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徐丹死刑,缓期2年执行。

  我为浙江司法鉴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而自豪

  今年12月3日至5日,黄光照被邀请至温州给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人助理进行培训。这是黄老第6次回到家乡浙江。说起与家乡的渊源,黄老抑制不住兴奋。

  我的老家在浙江余姚,从小就爱喝两口杨梅烧酒,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我对浙江司法鉴定事业发展也非常关注,也为浙江司法鉴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而自豪。

  法医病理学鉴定的程序,最重要是鉴定的启动程序,就是说谁有权启动鉴定以及怎样启动鉴定的问题。因为启动权不限制,重新鉴定就难以避免,最终导致同一案例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引起鉴定结论“打架”。

  法医一定要公正、独立,不受当事人影响。我本人只接受公检法部门的正式委托。因为司法鉴定要公正,材料首先要有公信力。

  在这点上,浙江公安机关与司法鉴定机构相互配合的做法很有价值。浙江公安机关专门下发了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工作规定,其中对死者家属提出申请自行聘请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进行检验鉴定事项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处理。

  司法鉴定决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法医病理学及毒理病理学家,黄老可以说是见证了我国司法鉴定发展的整个过程,对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也有自己的体会和建议。

  1955年,我从同济医学院毕业后由学校指派到中国医科大学,参加了由卫生部举办的全国第二届高级法医师资班进修。1956年底结业后,我回母校开始从事法医教学、科研及检案工作,至今已有50余年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法医学已细分成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等多个分支学科,其中法医病理学是法医学中的主干学科,也是一门基础学科。我长期从事法医病理学专业工作,对当前深化法医学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有两点建议。

  首先要将司法鉴定明确定位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决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强调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和公益性是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所决定的。

  我这次来浙江,了解到全省只有55家司法鉴定机构,且已具有一定规模,都能规范化操作,感觉很好。我到过一些省,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很多。法医鉴定机构不宜过度分散,如果小而全、重复建设,则难保证鉴定质量。

  记者手记: 

  采访黄老,不时为他的认真、敬业而感动。为了给浙江司法鉴定人和鉴定人助理讲课,满头银发的黄老12月3日晚从武汉赶到温州。上了整整一天课后,黄老和记者约定第二天早上9点在宾馆房间接受采访。 

  当记者如约走进黄老房间时,本来靠窗并列排放的两张沙发已被黄老摆放成更适合对话的对面对排列。便于记录的圆桌,与沙发形成最舒适的角度。黄老还特地从武汉带来两份发生在浙江境内的文证审查意见书。这两份文证审查意见书是当时黄老接受委托后做的,洁白、崭新的纸面,清晰、隽秀的楷体字,均匀的字间距,让人难以相信这竟然出自这位高龄老人之手。 

  带着浓重的江浙口音,黄老的讲述从头到尾思路清晰,记忆完整,鲜有翻看资料的情况。眼镜后那双睿智的双眼,始终带着温和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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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述黄光照整理王春芳


浙江法制报旁听11让尸体说出秘密的大师 2010-12-09 2 2010年12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