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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执法

法院公告

2010年12月10日



  (2010)杭上商初字第1146号 

  沈峰坪、沈金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谭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沈峰坪、沈金泉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上商初字第1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上商初字第2084、2085号 

  杭州蕾克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蓝威龙洋服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及原告老合兴洋服(杭州)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杭上商初字第2084、2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下商初字第1428号 

  刘长清、林筱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分行百井坊巷直属支行诉你们及吴法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下商初字第1147号 

  王诚:本院受理原告章映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下商初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下商初字第1106号 

  郭铁龙:本院受理原告方水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下商初字第11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商初字第305号 

  杭州全杰贸易有限公司、沈宝良:本院对上海月增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沈建明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0)杭西商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商初字第950号 

  杭州杭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昭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0)杭西商初字第9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商初字第1113号 

  吴峥、王卫东:本院对原告张学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0)杭西商初字第1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商初字第1120号 

  施国庆:本院对原告傅碧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西商初字第1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执民字第1504号 

  舟山市世宝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杭州中鹏实业有限公司、舟山市世宝化工有限公司、湖州国晨液晶材料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浙江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舟山市世宝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马峙村的工业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浙恒估(2010)鉴字第101102号估价报告书,其市场价格为6601700元,司法处置价为5281300元。本院(2010)杭西执民字第150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舟山市世宝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马峙村的工业房地产。现予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0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商初字第1749号 

  汪关根:本院受理原告李正官诉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8: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开庭审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西泗商初字第290号 

  陈耀能:本院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山支公司诉你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西泗商初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0)杭萧商初字第3205号 

  邱伟星:本院受理原告董晚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1年3月15日8时50分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10)杭富商初字第1614号 

  陈洁、郎华英:本院受理原告程香群诉被告陈洁、郎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杭富商初字第16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洁、郎华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程香群借款250000元。案件受理费5050元,诉讼保全费1770元,共计6820元,由被告陈浩、郎华英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富阳市人民法院(2010)杭富民初字第1146号 

  桐乡市安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杭州天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诉被告桐乡市安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富民初字第1146号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富阳市人民法院(2010)杭桐商初字第1181号 

  胡如清: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华诉被告胡如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0)杭桐商初字第118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归还王克华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三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2010)杭桐民初字第552号 

  章建:本院对原告黄群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杭桐民初字第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桐庐县人民法院(2010)甬东商初字第889号 

  俞海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甬东商初字第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2010)甬东商初字第888号 

  冯光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甬东商初字第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2010)甬余催字第64号 

  申请人常州烨邦电器厂因遗失上海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GA/0102441494号(票面为金额60000元,出票人宁波泰威特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常州烨邦电器厂)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2010)甬余催字第65号 

  申请人余姚市佳美尔涂料厂,因遗失中国农业银行余姚临山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CA/0102693452号(票面为金额30000元,出票人宁波贝康电子有限公司,收款人余姚市康得利文具有限公司)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2010)甬余催字第62号 

  申请人姜堰市溱潼镇华林拉丝厂因遗失上海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GA/0101892282号(票面为金额200000元,出票人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市坤源筛网有限公司)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余姚市人民法院(2010)甬余催字第63号 

  申请人姜堰市溱潼镇华林拉丝厂因遗失上海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GA/0101892283号(票面为金额200000元,出票人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收款人慈溪市坤源筛网有限公司)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余姚市人民法院(2010)湖吴民初字第881号 

  周建太: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升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人员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0)湖吴环商初字第520号 

  蔡国良: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湖吴环商初字第5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10)东催字第9号 

  申请人常州源嘉纺织有限公司因持有的中国银行东阳支行银行承兑汇票被盗遗失,该汇票出票日期2010年10月25日,票据号码DB/0105379684,票面金额人民币5万元,出票人东阳诚艺服饰有限公司,已背书转让。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东阳市人民法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2317号 

  杨帆、甄甜甜:本院受理原告郑冠胜诉被告杨帆、甄甜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它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0)金浦商初字第23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简案庭408号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2010)衢柯民初字第14号 

  姜志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娟芳、程春海与你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衢柯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你赔偿两原告1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与其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10)衢柯民初字第292号 

  衢州市柯城飞腾农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浦江天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衢柯民初字第292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并由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以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与其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2010)衢江民初字第1203号 

  严碧琴:本院受理原告王香芳诉严必光、严必英、严必亮、严碧玉、严碧琴、严碧翠分家析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衢江民初字第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江山市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执法06法院公告 2010-12-10 2 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