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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案卷

75岁退休干部用1.8万元结束闪“昏”



  ■通讯员沈鑫钰本报记者余春红

  “无论是20岁还是80岁,择偶需谨慎、婚姻须负责啊。”德清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的冯伟平唏嘘感慨。

  他的这一感慨,来自于最近他调解的一起老人闪婚闪离案。

  老汉择偶

  郑大爷现年79岁,德清县一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丧偶,膝下有3个子女。

  吴阿姨,现年69岁,农民,丧偶,有4个子女。

  5年前,独居的郑大爷考虑到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一个人生活很孤单,产生了找一个老伴的想法。

  热心的邻居知道郑大爷的想法后,给他介绍了同样丧偶的吴阿姨。双方相互了解了情况后,吴阿姨以当保姆的名义,开始与郑大爷接触。

  郑大爷不仅有良好的经济条件,还有文化、有学识,这让吴阿姨相当中意。

  有人照顾生活、有人陪着聊天,吴阿姨到来后,郑大爷的生活迅速起了变化。

  1个月后,郑大爷向子女们宣布,他要跟吴阿姨结婚。

  郑大爷的这个决定遭到了子女们的反对。他们劝郑大爷,吴阿姨才来家里1个月,接触时间太短,相互不够了解,这么快就结婚太过草率。而且,他们对吴阿姨的结婚动机表示怀疑,认为没有退休工资的吴阿姨很可能是看中了他们老爸的钱财。

  但是,郑大爷心意已决。他没有听子女们的劝,坚持自己的想法,和吴阿姨登记结婚,并且还办了酒席,热热闹闹地将吴阿姨娶到了家中。

  相看两厌

  好景不长。郑大爷和吴阿姨的婚姻生活开始没多久,就爆发了矛盾。

  吴阿姨有眼疾,虽然一直在治疗,但2007年还是恶化到了失明的地步。这样一来,她不仅无法再照顾郑大爷的生活,反而还要郑大爷来照顾她。

  不仅如此,郑大爷发现,婚后不久,吴阿姨就经常以各种理由向他要钱,然后把钱拿给她的子女花。

  让郑大爷对吴阿姨彻底失望的是,有一次,吴阿姨和她的女儿趁郑大爷不在家,偷拿了他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擅自将他的8万元存款取走。

  同样,吴阿姨对郑大爷也有一番抱怨。她说,当初嫁给郑大爷,是考虑到他人品好、有修养,也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但结婚后,她才发现这个人根本靠不住。特别是在她失明后,郑大爷不愿意照顾她,根本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持的情分。

  为此,吴阿姨最终搬回了自己的老家居住,与郑大爷分居。

  闹到法院

  2009年12月,与郑大爷分居了一段时间后,吴阿姨起诉到德清县法院,要求郑大爷支付扶养费。

  经法院调解,郑大爷答应每月支付500元扶养费,双方依旧分居生活。

  郑大爷支付了几个月后,越想越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觉得,尽管他是吴阿姨法律意义上的合法丈夫,有扶养她的义务,但吴阿姨有儿有女,凭啥让他一个人承担?

  郑大爷一算,自己娶吴阿姨1年多时间里,已经花了10多万元,而且还要继续为这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埋单”。于是,他决定彻底结束这段婚姻。今年11月,郑大爷起诉离婚。

  “离婚可以,但要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吴阿姨说,自己今后的生活和眼睛的后续治疗总要有点保障。她第一次开口要6万元。

  “太多了”,郑大爷说吴阿姨是狮子大开口,他最多给2万元。

  郑大爷和吴阿姨的离婚案最终在德清法院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两位老人情绪激动,都在调解人员面前指责对方之前的种种不是。

  先后经过2次背靠背的调解,郑大爷和吴阿姨终于签下一纸离婚协议:郑大爷一次性补偿吴阿姨1.8万元,每月500元的扶养费不再支付。


浙江法制报案卷0875岁退休干部用1.8万元结束闪“昏” 2010-12-13 2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