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娘子法官:不怕黑恶分子报复
■《重庆晚报》徐其勇

人物名片 姓名:张红性别:女 年龄:34岁 职务: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接下打黑第一案
去年,重庆市掀起打黑风暴,以杨天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摧毁。这是一个被公诉机关指控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10多项罪名的团伙,涉嫌犯罪时间跨越8年。
“收到起诉书后,感觉肩上担子很重!”张红说,一个关于审判杨天庆团伙案的合议庭很快组成,同时制定了相关预案。收到案卷当晚,她和书记员接连跑了几个看守所,分别给9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回到法院时天已大亮。
杨天庆案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张红明显感到此案的复杂程度和工作强度远远超出其他普通涉黑案件。当时身边的亲友和同事都为她捏了一把汗。
国庆7天长假,张红和同事们大部分时间是在法院度过的,加班加点消化案卷。那段时间,她每天回家都是凌晨两三点。
不放过任何细节
去年10月12日上午,杨天庆团伙涉黑案开庭。这是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的第一案,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包括媒体记者在内的旁听群众有300多人。
“一定不能轻信疑犯的辩解,必须重事实依据,将案子办成铁案。”审判席上,张红给自己打气,并认真听取公诉人的指控和被告人的辩解,对被告人做到既不轻纵也不冤枉。
在拟写杨天庆案的判决书时,张红同样下了不少功夫。她找来当年张君特大抢劫杀人案、刘涌涉黑案的判决书仔细研读,借鉴其中的宝贵经验。
每一个犯罪事实的认定、每一份证据的采信、每一条法律的引用、每一个理由的陈述,甚至连每一处标点符号,她都逐一审核推敲。
宣判前一天,一本厚达90页、超过5万字的判决书终于完成。法院一审认定,杨天庆及其成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伪造居民身份证等罪行成立。其中,杨天庆和另一被告人刘成虎被判处死刑,并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金。
坦言不怕报复
今年1月,龚刚模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审,张红再次出庭。
“你审理的都是涉黑大案,难道不怕别人报复?”面对一些人的担心,张红坦言,自己不怕黑恶分子报复。
“我的付出,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让他们摒弃偏见和质疑;我的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审判的不偏不倚,让市民感受到平安一方的踏实。这是我最大的收获。”张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