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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版:案卷

从购烟款去向入手破出2亿元惊天大案

海宁“1·31”部督假烟网络案侦破揭秘


此案查获的部分假烟样品

给孙某运送假烟的车辆被查获

办案人员捣毁多处假烟窝点

办案人员对涉案卷烟取样

孙某接受审讯
  ■通讯员沈凌燕郝成全

  “近日,今年公安部2号督办案件———一起特大贩卖假烟案在浙江海宁告破,涉案金额市值2个亿,横跨闽、粤、浙、苏4省,集生产、销售、运输、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特大假烟网络被摧毁……”这是2010年5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专题播报的部分内容。新闻播出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 

  这起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2010年度第2号部级督办的案件,即海宁“1·31”特大假烟网络案,是海宁公安、烟草部门近几年来破获的假烟网络案中最为成功的案例之一。 

  该案从发现线索到破案,历经5个月的调查取证工作。侦查人员五下福建,行程上万公里,翻阅银行凭证数千份,查证资金近4000万元。案件涉及浙江、福建、江苏、广东等多个省市和地区,共起诉犯罪嫌疑人21名(其中海宁起诉9人、杭州起诉8人、义乌起诉4人),另有9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仍在侦查中;共查获和收缴各类假烟40476条,查获、冻结非法所得财产共计800余万元。此案也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那么,此案是怎样成功破获的呢?为此,笔者近日走近一线办案人员……

  发现线索锁定证据

  “1·31”假烟网络案的线索,是烟草专卖稽查部门通过市场检查中排摸的线索和公安机关在分析其他地区案件关系人当中发现的。 

  当时,办案人员手中的线索非常“单薄”:只知道海宁籍嫌疑人孙某在2009年12月25日下午1点40分之前,从海宁汇过一笔20余万元的购烟款到福建云霄,从哪个银行汇出不详。 

  但这一线索引起了海宁市烟草专卖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当即指定专人负责查证。通过查询,办案人员发现,这笔款是汇往福建云霄一个户名为林某的账户中。 

  为了搞清楚该账户资金的往来情况,办案人员立即赶赴福州进行查询。查到的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从2009年2月9日至2010年1月29日期间,从福建、浙江等地汇入该账户的资金共计720.28万元,其中从嘉兴、海宁等地汇入417.98万元。每次汇款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单笔汇入资金数额之大、汇款频率之高,凭多年的“打假破网”经验,办案人员认为,在此之前肯定还有其他交易账号。 

  办案人员随即展开进一步查证,又发现了孙某曾汇款到福建云霄另一个户名为林某某的账号中。办案人员再次赶赴福建查询后发现,该账户在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9月7日期间,从广东、浙江等地共汇入1387.5万元,其中杭州等地汇入1302.11万元。 

  两个账号就奠定了一个千万元级假烟网络案的基础。 

  但办案人员并不满足现有的成果,通过大量的艰苦侦查工作又发现主犯张某(福建云霄人)的两个账户、孙某的一个账户,共查出涉案资金近4000万元。

  长期调查择机破案

  嫌疑人账户上的资金数据是抽象的,只有把抽象的数据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证明其账户上的资金是用于犯罪的。 

  从以上5个账号的明细中,办案人员只发现,我省多个地区有人汇了大量的可疑资金到福建云霄包括林某在内的几个人的账户上,但要证实这些资金由谁汇入、而且是用于购买假烟,还需要侦查人员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 

  而数千万元资金的假烟从福建云霄流入,说明孙某有福建的上家和嘉兴的多个下家。为了查明全案,办案人员并未急着惊动孙某,而是进一步对其展开秘密调查,终于在假烟转运、仓储、销售等环节又发现7名涉案人员。在长期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了杭州、义乌等地的网络团伙,同时也对福建云霄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有了更多的掌握。 

  2010年1月31日18时,海宁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海宁市烟草专卖稽查大队在嘉兴市公安局的指挥下,成功在杭浦高速(海宁段)上海方向长安入口处附近查获一辆给孙某运送假烟的车辆。 

  这辆厢式货车,有闽E51691、浙A51691两套假车牌照、行驶证,车厢侧门电焊封闭,后门最外侧以一叠装满米线的纸箱作伪装。车内装有假烟350.54箱(共计17527条),按真烟市场价格计算,案值共计171.75万元。 

  查获的假烟证实了前期查获的资金流与孙某销售假烟的因果关系。同时,办案人员还掌握了每次假烟驳接地点和多处假烟存放窝点,为日后全面收网做好准备。 

  通过几个月的艰苦努力,以福建云霄籍销售假烟分子为首,涉及福建、江苏,浙江嘉兴、杭州、义乌等地的假烟销售网络及涉案人员已经基本查明,破案的时机已经成熟。专案组决定不靠主犯被动触网,而是组织抓捕力量主动出击。 

  恢恢法网正在福建、浙江两地悄悄地撒开。

  千里追捕全面收网

  为尽早将福建籍主犯缉捕归案,专案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制订抓捕方案。专案组把抓捕主犯张某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只有张某到位之后才可以全面收网。此为赴闽抓捕的主要任务。 

  2010年4月22日,抓捕组先遣人员赶赴福州。紧接着,省烟草专卖局、省公安厅、嘉兴市烟草专卖局、嘉兴市公安局、海宁市公安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追捕组在福州会合。 

  当抓捕组赶到漳州的当晚,张某就有异动,踪迹在厦门、泉州等地出现,到晚上9点稳定在泉州。专案组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连夜折返泉州,于第二天零点赶到泉州与当地警方会合。 

  凌晨4点多,在泉州一家宾馆内,张某被抓获。办案人员随即全面收网,当天就在泉州、杭州、嘉兴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孙某和其妻子、小舅子均在其中),捣毁多处假烟窝点,缴获大量假冒卷烟。 

  被抓后,相对于孙某的冥顽不化,他的妻子脸上写满了悔悟。愚昧和贪欲,让她换来了铁窗生涯,留下一对儿女在家哭泣。正是应了电影《无间道》的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至此,海宁“1·31”部督假烟网络案成功告破。

  点评

  海宁“1·31”部督网络案的破获,是成功使用犯罪资金流作为证实涉烟犯罪的典型案例。侦查工作以单笔资金入手,运用各种手段扩大战果,锁定犯罪嫌疑人。从一笔20余万元的资金破出市值2亿元的大案,充分展现了海宁烟草和海宁警方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高超艺术。该案的成功侦破不是偶然的,是海宁烟草多年来坚决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破网络、抓主犯、追重刑”的打假方针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各级烟草专卖机关和公安机关领导对“打假破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高效协调的结果,也是侦查人员善于使用侦查谋略、不畏艰险、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必压邪。


浙江法制报案卷07从购烟款去向入手破出2亿元惊天大案 2010-12-23 2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