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公验伤察真伪
■张连举
北宋神宗时,长沙县有两个人斗殴,甲身强力壮乙矮小瘦弱,可是两个人身上都有青一块红一块的伤痕,一下子看不清谁轻谁重。到县衙打官司,知县李南公再三审视,亲自用手指捏过他们的伤痕,然后断定:“乙伤是真,甲伤是假。”讯问过后,果然如此。
原来,南方有一种榉柳树,用其树叶的液汁涂擦皮肤,就会出现青红痕迹宛如伤痕,剥下榉柳树皮放在皮肤上用火一烫,就如同木棒打伤一般,用水也洗不掉。但真是殴打致伤,常常出现血液凝聚,伤痕会发硬,而伪造的伤痕则往往肌肤柔软如常。甲与乙斗殴致乙身着伤痕,为逃罪责甲在自己身上伪造同样伤痕,企图蒙混过关。幸亏李南公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了解榉柳能伪造伤痕的特性,又有丰富的断案经验和法医学知识,所以才能辨出真伪。
宋慈在其《洗冤集录》中也曾介绍过类似的验伤方法。他说,南方百姓常因些小事争执而自杀,然后借此诬赖对方。做法就是先用榉树皮捣烂敷在皮肤上装成伤痕,然后自杀,死后敷树皮的地方就像被钝器打伤的样子。
宋慈指出,鉴别时只要看到“伤痕”里面是深黑色四边是青红色,形成一块痕迹但未浮肿,这就是生前用榉树皮敷成的假伤痕。因为活着的人血脉流通,由于榉树皮的作用,会形成一定痕迹。如果是在死后用榉树皮敷的,四边就没有散淡的青红色,只呈现淡黑色,用手按也不坚硬,这就是死后用榉树皮装成的伤痕。这是因为人死以后,血液循环停止,榉树皮就不起作用了。
对榉皮装成的“伤痕”,有人曾试验用水去洗,用酒涂擦,颜色都不易立即褪掉。这样的假伤痕,宋慈认为不仅要从颜色、还应从有没有浮肿来鉴别真假。如果用手按有明显的浮肿,就非榉树皮敷的,这样的鉴别方法更科学准确。
不过他还指出,正确处断此类案件更重要的还是靠深入调查,如验看尸体伤痕的长短分寸与所谓行凶用的钝器大小是否吻合。只要全面审查分析,通常就不致办错案子。
由此可见,古代官吏能够迅速破案正确决狱,除了有端正的品行外,还需要依靠科学知识与生活常识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