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造假的思路也“盘”下来了
■通讯员徐慧金鸣
本报讯端午节前,嘉善县公安局罗星派出所会同县工商局,对嘉善320国道北面的一家小型饮用水生产厂进行了冲击。在现场,警方看到仓库里堆满了多个品牌的桶装饮用水。
经查,该厂每天生产桶装饮用水在1500桶左右,主要销往嘉善魏塘、罗星等桶装饮用水专门销售点。除了3个自有品牌外,仓库里的““莫干山泉”等是仿冒他人的品牌。该厂把自来水过滤后就直接装进各种水桶里销售出去。
“巧”的是,这家企业之前曾经因为假冒“剑竹”饮用水被工商部门罚过15000元。去年11月,金某从上家手上盘下了这家厂,经营思路效仿上家的做法,可气可笑的是,仿冒品牌的行为也“传承”下来。执法人员表示,如果经查该厂假冒饮用水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的话,业主金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