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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自行车逆行撞上电动车致死壮小伙

骑自行车的老俞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审



  这本是一起很小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迎面相撞。然而,事故却有一个很糟糕的结果:骑电动车的壮小伙因此丧命。 

  昨天,这起交通肇事案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骑了半辈子自行车的杭州人俞锡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审。庭审中,事故责任成了争议的焦点问题。法院未当庭宣判。

  自行车撞电动车一死一伤

  “当时我想抄近路去理发店理个头发。”法庭上,老俞回忆了事故经过。 

  去年12月9日10点05分左右,他从家里出来后骑车经过杭州橡胶厂门口,横穿秋涛路到马路对面非机动车道后,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这时,他发现对面二三十米外有一辆电动车冲过来。 

  “我想让他,他也想让我。”老俞说,当时他和电动车都想避让对方,结果还是撞在了一起。 

  “撞上后我就晕过去了。”老俞说,等他醒过来时,身边都是围观群众。有人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救护车来了之后,他帮忙把骑电动车的伤者送到医院,不久交警赶到医院把他带走了。 

  与老俞相撞的骑电动车小伙叫刘国强,江西人,28岁,在杭州做铝合金门窗生意。在治疗了20多天后,他终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去年12月31日死亡。 

  “他(死者)身体很好,平时也没什么毛病。”刘国强的妻子说,他们有个3岁的女儿,一家人都在杭州,刘在老家还有年迈的父母。 

  事故也导致俞锡祥颧骨骨折,耳朵出血,前额缝了8针。

  庭审争议事故责任

  就在刘国强去世前2天,杭州上城区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为俞锡祥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且在事发后未保护现场,移动车辆时未标明位置,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死者刘国强无交通违法行为,据此认定俞锡祥负全责。 

  俞锡祥不服事故责任认定,提起行政复议点。他认为,事故发生时电动车也存在超速行为,否则碰撞的力度不会这么大,造成的后果也不会那么严重。但行政复议被驳回。 

  今年1月14日,俞锡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的庭审中,事故责任仍是最大的争议点,其中涉及到了电动车的车速问题。出庭公诉的检察官田涛说,他曾专门去函要求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时电动车的车速进行鉴定。 

  今年4月22日,杭州市交警支队书面答复说,根据目前公认的鉴定方式及标准,必须要有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才能进行测算,由于该案现场周边并无监控设施摄录到该起事故,因此不具备测算车速的基本条件。同时,交警支队认为,俞锡祥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导致当事双方迎面相撞的直接过错原因,因此即使有证据证明刘国强事故中有超速行为,且该行为对事故后果有过错作用,但根据现行法规的定责原则,俞锡祥也应承担主要责任。 

  庭上,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说,通常认为自行车交通肇事从其恶性和危险性来说,都比机动车肇事要小,俞锡祥骑车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不算特别严重,而且本案的发生有很大偶然性。俞在事故发生后没有逃逸,而是积极抢救伤者,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如实交代过程,尽其所能进行赔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管制。 

  刘国强家属则提出了87万余元的赔偿请求。事发后,俞锡祥已陆续赔偿了6.1万元。他每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并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女儿刚上初中。因为此事,单位还和俞解除了劳动关系。考虑到两家人都经济困难,杭州有关部门从道路救助基金中拿出8.6万元救助了被害人家属。


浙江法制报速写03自行车逆行撞上电动车致死壮小伙 2011-06-09 2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