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破坚冰全力化解执行难
浦江县法院执行工作的飞跃之路
■通讯员盛婉丽

执行人员查封车辆

执行人员将执行通知书塞到被执行人家的窗户上
浦江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智慧介绍了当前执行工作开展的一些阻力,如一些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不配合、不协助,甚至帮助当事人藏匿、转移财产,妨碍法院执行;个别地方领导和权力部门进行不当干预,阻扰法院执行;而一般的执行案件又会出现债务人无力偿还,导致法院执行不能等等。概括起来,该院执行工作存在“五难”: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特殊主体难碰。正因为被这“五难”所左右,浦江法院执行局一度成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后进单位。
为摘掉全省执行后进的帽子,浦江县法院执行局积极寻找落后原因,大胆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案,讲究执行工作方式,采取多项措施,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全面提高了执行工作水平。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问题,建立健全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风气,浦江县法院开展了2011年全年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在春节前一个月,院里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重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三养”案件及涉及执行信访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针对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重点,执行局干警主动下乡排摸查找,同时开通举报执行和晚上突击执行,要求承办人做到逐案排摸,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力求执行完毕,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予以程序终结,大大提高了执行的主动性和高效性。
在解决令人头疼的“老赖”问题上,浦江县法院执行局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多渠道地公布“老赖”信息,共计曝光“老赖”214人次,执结案件41件,到位执行标的220万元。
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快速进行处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法院对被执行对象及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作出限制高消费行为,确保执行到位。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法院开展新案、旧案、串案执行互动,完善“点对点”的执行查控,对新收的执行案件,“三查” (查房、查车、查存款)被执行人,每个周五定期向各商业银行集中查询,冻结存款,大大提升结案率。
浦江县法院执行局在案件多、执行难、人手少的大背景下,把破解执行难作为保障民生的崇高使命,积极探索标本兼治、解决执行难的途径和方法,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继2009年度荣立金华市执行积案三等功之后,2010年度该院执行局又被省高院授予了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