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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版:司法

这一个五年,浙江普法将创新局面

本报为您解读我省“六五”普法规划


省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六五”普法规划

“六五”普法启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争相采访

丰富多彩的社区普法活动
  经过近一年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6月13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高质量的“六五”普法规划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起草期间,省委书记赵洪祝多次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六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作出指示。赵洪祝指出,我省“十一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十二五”要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新成效。省委副书记、省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专门就编制工作提出“在普法目标上,要更加突出任务指标的刚性;在普法理念上,要更加突出法治精神的培育;在普法内容上,要更加突出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在普法方式上,要更加突出现代化手段的运用”等四个方面的要求。 

  《规划》共分五个部分,约9000字。开篇对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的经验成就进行简要回顾和总结,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第一部分阐述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六五”普法期间的八项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普法对象和要求,提出了我省“六五”普法期间的六类重点对象;第四部分是工作步骤与安排;第五部分是组织领导和保障。 

  仔细分析我省的“六五”普法规划,可以发现,《规划》在总结我省25年来、尤其是“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浙江实际,突出了重点对象,强化了“实效”意识,既符合全国规划的要求,又体现了普法教育的“浙江特色”。

  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目标是“三个相一致”

  “五五”普法期间,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资源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企业法制宣传,针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做好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项工作在全国推广,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规划》第一部分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与全国规划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规划》结合了我省“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法治浙江”的新要求,在总体目标上提出“三个相一致”的要求,使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具体、易于把握。规划在总体目标中提出: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为顺利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夯实法治基础。”

  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普法有了新任务

  根据《规划》的部署和安排“,六五”普法期间,我省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六是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七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八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在总结全国规划精神和我省“五五”普法成效的基础上,《规划》做出了4方面新的部署:首次提出“以社会管理法治化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提出要“健全法律顾问体系,大力推进政府、乡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规划》提出了要“学习和宣传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促进公权力规范运行”,并增加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内容。还提出了要“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创建平台,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依托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建设,以中心镇、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制文化公共设施,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规划》还结合我省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的实践,提出“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新的领域延伸发展”,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对象具有浙江特色

  在《规划》第三部分的对象和要求中,根据全国规划,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全国规划提出的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等的要求,我省明确“在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岗位逐步推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述法”,同时提出“健全完善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逐步扩大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规划》首次提出“按照《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总体要求,在全省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在校学生、教育管理干部和教职工的全员覆盖”的目标。同时,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提出“依托社区、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根据我省民营企业多的特点,《规划》将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列入重点人群,提出“提高企事业单位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此外,针对我省是外来务工人员输入大省的现况,《规划》对外来务工人员等的法制宣传教育都做了明确的要求。

  尝试建立科学量化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评估更具科学性

  “五五”普法期间,杭州余杭区率先创立了“法治指数”,开启了法制宣传教育量化评估的先河。“六五”期间,《规划》提出:“尝试建立科学量化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绩效评估体系课题研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引入社会评价功能,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规划》整体上更注重把握定性与定量的关系,着力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合理性、透明度。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现在校学生、教育管理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全员覆盖”,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五个一”等量化要求,使工作目标更加具体。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可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等措施,以提高工作实效考核评估的科学化。

  外来常住人口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有了新提高

  《规划》规定: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地、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其中,县(市、区)级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0.6元(含外来常住人口),已高于0.6元的县(市、区)不得低于原标准;省、市两级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予以保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

  我省是外来人口输入大省,现有外来常住人口2000万人左右。针对这一特殊群体,《规划》首次把外来常住人口普法经费纳入各地财政保障。还将原有各县市区人均普法经费不得少于0.3元的标准提升至0.6元,并规定不得低于现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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