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超期收费站“下岗”咋就这么难
收费站收费还贷并无不可,但超期且遭曝光后依然收费,这无异于光天化日之下“抢钱”。
■邓为
6月20日,国家五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开始启动。浙江台州椒江大桥、河南郑州黄河大桥、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广东佛山三水大桥4个路桥收费站被曝光后仍超期收费(6月21日《京华时报》)。
收费站收费期届满,本应该停止收费,但一些超期收费站却置若罔闻、继续违规收费。媒体曝光的这几家单位,可谓是超期收费站中的典型“钉子户”。
收费还贷并无不可,但超期且遭曝光后依然收费,这无异于光天化日之下“抢钱”。按照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对于“在公路上设立收费站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一些收费站为何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一些收费站之所以超期收费,不外乎几方面原因:其一,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早已把这些收费站当成了“提款机”和“印钞机”,地方利益保护使这些超期收费站一直不能被撤销。其二,违法成本太低。不管是违规收费逾14亿的郑州黄河大桥,还是收费已超26年的济南黄河大桥,在媒体多次曝光后,依然收费不止,从没见谁因之而受到惩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就更谈不上了。一边是滚滚而来的过路费,一边是无需担责的收费保护,最终造出这些超期收费站怪胎,自然在所难免。
如今,这4家超期收费站,就是检验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的“试金石”。要想在全国全面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行动,不妨就拿这4家单位开刀,拔掉这些“钉子户”,让其他超期收费站有所警醒和忌惮,同时也让民众看到希望,消弭日渐受损的政府公信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