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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一冲动,原先付3万后来要付5万



  周五,执行局走廊被当事人和我的咆哮炸开了,同事们以为发生了什么状况,都跑过来围观。 

  那天我正在会议室里处理一件商铺腾退案,案子涉及原调解好需支付的一笔租金和未按期腾退需承担的使用费。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我特别安排了双方协商。其实申请人某服装公司也不是非要这两笔费用不可,可被执行人谭某在对方没到之前,虽然被我反复劝导,却仍憋着一肚子气,提出3个与案件无关的条件,说是达成了才肯付钱。 

  双方在会议室坐下之后开始了协商,谭某的态度很差。在申请人提到谭某2月份以来的电费还没结的时候,谭某说了一句脏话,还站了起来,拍着桌子大声地指责对方。我见状脸色一沉,也提高嗓门对谭某说道:“跟你说了,案外的事情要好好商量。在这里你的身份是被执行人,都是应该付的钱。你这种态度,把法院会议室当什么地方了?你是做生意的,和气生财懂不懂?换位思考下,怎么能对别人这种态度呢?” 

  申请人的代理人也火大了:“既然他这种态度,我们一分都不能少要收的。” 

  这下协商陷入僵局了。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你看看都是你要吵,好了,对方不同意了。这笔钱怎么付清?给法院一个态度,否则就不要回去了。” 

  你还别说,谭某这种人也怕凶的。看我强硬起来,谭某有些蔫,涨红了脸坐下了,一会儿站起来说要去趟洗手间。我让法警跟着他,他在外面转了好久,回到会议室时明显已经冷静了很多。他向我和申请人道了歉,承认自己刚才气昏了头,并表示月底前会把钱都付掉。 

  冲动真的是恶魔,谭某这么一闹,原本3万元就能解决的事,变成了要付5万。做生意的人,不冷静可不行,他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要是还这么容易生气,又不讲诚信,谁敢再跟他做生意呢!


浙江法制报世相03一冲动,原先付3万后来要付5万 2011-07-04 2 2011年07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