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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纵深

个税起征点3500元是这样来的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列席最高权力机关会议后谈感受



   6月27日至30日,我在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4天时间,3次全体会议,5场分组审议,完成了13项议程。特别令我难忘的是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审议过程也可谓是一波三折。 

  争论的意见主要分为三类 

  今年4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初次上会审议,拟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4月25日,草案一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求意见。36天时间内,共收集到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经过梳理后,全国人大“原汁原味”地向公众进行反馈。“仅15%网友赞成起征点3000元!”这一意见的汇总结果见诸各大报端。在如此低的民意支持率下,公众期待提交上会的二审稿能够吸纳民意作出修改,将起征点进一步提高。 

  然而,6月27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二审稿,仍旧维持3000元起征。“23万条意见,依旧置之不顾”,闻此消息,网友难抑失望之情。实际上,不仅仅是网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二审稿时,争论也十分激烈。 

  争论的意见主要分为三类。一类认为,方案已经综合考虑了网民的意见以及目前我国的税收状况、基本国情,比较合理,赞成按3000元的方案进行表决。另一类认为,起征点定为3000元未明显考虑网民的意见。有些委员更是直言不讳,连续反问,“那么多群众那么多的意见,为什么不尊重?听取了半天意见,为什么最后还是维持不变?”“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作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对社会公众的意见听而不闻,久而久之,就会挫伤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还有一类认为,既然目前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可以把问题留到以后讨论,经过进一步调研,到下次审议时再表决。 

  (下转5版)

  我支持第二类意见

  我的意见基本属于第二类。6月27日下午分组审议时,我作了发言。我说,昨天报到时看到个税起征点仍然设为3000元,不禁吃了一惊。今年“两会”时,就曾有记者采访我们,问个税起征点定多少好。我们有许多代表也是凭感觉,说了一个数,3000元合理还是多少合理,谁也讲不清楚。我认为,起征点的问题还是要顺应社会的呼声,这样,“征求意见”才有意义。

  另外,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达到完美,只有在实际中不断摸索,不断达到一种平衡。一部法律也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利益诉求,接下去,对于税法,我们不能只进行修修补补,而应做系统的思考。讨论的大方向应该是更多地让利民众,让税负公平、税制合理。我认为一个好的税制应该首先照顾穷人,但也要留住富人。

  我觉得“3500”是个平衡点

  由于公众和委员们对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强烈,6月30日提交表决的个税法修正案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大家觉得突然,感到意外,一部法律在短短的3天时间里作出这样的调整,在我国立法史上也是少见的。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此次常委会会议上讲话时表示:“在这次会议上,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积极与国务院沟通协调,经过充分审议、反复研究,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因为顺应了公众意见,表决也很顺利,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

  个税起征点最终决定提高到3500元,“得益于民声的力量”。这是税收一小步,立法一大步。立法应该倾听民意,吸收了民意的立法更有利于公民提高自觉守法的意识。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兼顾各方面的需求,需要在各个需求之间找准平衡点。就像这次个税法修订,既是一个国计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需要在利国和利民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如果无视民意,那么恐怕得到的是“有形”的税收,失去的是“无形“的公信力。尊重民意,体现科学,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是个税法修改给我们的启示,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基本准则。

 


浙江法制报纵深05个税起征点3500元是这样来的 2011-07-05 2 2011年07月05日 星期二